有关生产、建设用地较全面而长远的计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它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经济建设计划指导下,以经济学、土壤学、生态学、农学、土地科学等学科为理论基础,全面研究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计划,对国家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及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全面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任务①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间合理调配土地。
有关生产、建设用地较全面而长远的计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它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经济建设计划指导下,以经济学、土壤学、生态学、农学、土地科学等学科为理论基础,全面研究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计划,对国家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及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全面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①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间合理调配土地。②在农业土地资源详查、评价以及农业区划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各类土地的利用方向,建立与现代化大农业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③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土地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土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①珍惜土地。中国人口多,土地少,人均占有土地0.93公顷。人均耕地只有0.09公顷,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国家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要严格控制各项基本建设用地,非农业生产用地要尽可能使用劣地,要严格保护农用土地。②保护土地持续利用。土地虽是再生的自然资源,有些土地利用方式不当就可能引起退化和破坏,甚至完全失去生产力,影响整个生态环境,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坚持保护土地持续利用的原则。③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不同地区不同土地类型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具有不同的适宜性、限制性和生产力水平。规划时必须以土地资源评价结果为依据。按土地的特性,选择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这种适宜的利用方式,能够适应土地的适宜性和限制性,能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潜力,能保证土地永续利用而无危害,把合理利用土地和改良保护土地结合起来。④注意综合效益。土地利用应重视协调以下3个方面,第一,良好的生态效益:土地用地一般由农业生产用地、生活用地、工矿、交通、城市建设用地和自然保护地等构成,它们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农业生产用地即农、林、牧、副、渔用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尤大。农业内部用地结构合理,则整个土地利用系统的生产功能和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反之则恶化。例如,过去有些地区片面强调发展种植业,忽视林业、畜牧业、副业、渔业,最终造成一个地区三料(肥料、饲料、燃料)俱缺,森林草地破坏,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不平衡而致贫瘠退化,甚至使不少土地因被土壤侵蚀,裸露出岩层而彻底破坏。必须正确协调规划区内农业各部门间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关系,保持土壤肥力平衡,控制水土流失,以保证农业的全面发展和良好的生态效益。第二,较高经济效益: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结构必须以不断改善经营者的经济收益,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注意统筹兼顾,使当前生产与远景发展密切结合,力争规划实施后能早期受益。第三,重视社会效益: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国民经济计划、全国和区域的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的,应该重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在可能范围内力争提高土地利用系统的社会效益。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可分为区域性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企业内部土地利用规划两大类,其内容应根据规划区的特征、范围的大小和任务的要求而定。
又称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以行政区为规划单位,如省、县、乡等;或以跨行政区的河流流域、大地貌单元等自然经济区为规划单位。它从区域的全局出发,通盘解决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的各种规划问题,通常与城市建设、工矿建设、交通建设、农业区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水利枢纽工程等联结在一起,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内容主要建立在土地资源评价的基础上。①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总体的要求,调整区域内各类土地用地,如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城市、集镇、居民点、工矿企业、军事、旅游、自然保护区等)的范围及界限;②在农业用地内部按农业区划及利用改良特点,确定农、林、牧、副、渔各业用地的布局、比例和范围;③规划和配置骨干交通、水利、环保等工程用地的面积和位置;④提出相应的土地管理方案,协调和完善土地管理机构。
是指对乡、村、农场、林场、畜牧场、垦殖场、水产养殖场、园艺场等生产单位的土地利用规划,其范围较小,规划内容专业性和生产性强,项目具体,要求仔细测算,主要包括:土地权属界线确定;主干道路、机耕道路用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农田、菜田、林地、果树、草地、渔业水面、副业等生产用地规划;居民点、学校、商店、文化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规划;环境绿化、旅游、自然保护地等特殊用地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方法,通常是先有总体规划,完成带全局性大项目的总体设计;然后进行局部规划以解决单项的细部规划。在规划中注意由上到下,由粗到细,逐级进行,以避免单项细部规划的盲目性。但是,为了工作的需要在土地权属已划定的地方,也可在土地资源评价的基础上,在上级领导同意下进行单项细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工作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及规划实施阶段。
本阶段包括:建立土地规划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搜集和整理有关的技术资料等。土地规划是一项涉及到多学科、多部门、综合性强的技术工作,所以要组织一个由土地管理、测绘、农业经济、农学、土壤、水利、畜牧、林业(果树)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多学科技术队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资料,包括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料、测绘资料(地形图或航空像片)、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历年各业生产量和经济收支资料,土地资源评价(包括图件)资料,当地社会经济情况资料等,通过对上述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找出规划区内土地资源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总结原土地利用结构存在的经验和问题。
本阶段是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主体,应在整理与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实际现场进行调查研究,补充已有资料的不足或对旧资料进行核对和修正。再通过一定规划程序对不同土地类型利用方式的产量、产值变化、资金收支、投资情况、土壤肥力平衡和水土流失情况等进行测算,并对当地可能建立的各种土地利用结构模型,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方面,从整体结构进行详细测算和评价,从中选出几个优化方案进行论证和比较,并形成材料和图件,包括结论性建议,提交有关规划单位和上级领导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修正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再要经过专家鉴定和有关领导机构批准,才能付诸实施。
包括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根据规划图上的设计进行现场铺图,使各项设计线条在地面上固定下来,以便施工。在实施阶段,还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过一定手续进行调整修改,使规划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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