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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价

对农、林、牧等各种农用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的鉴定。目的是评定土地生产力和经济价值的高低,为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开展各种规划和改造治理土地提供基础资料,为承包土地和转让土地提供合理补偿的依据,还可以为制定土地税和计算地价服务。

对农、林、牧等各种农用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的鉴定。目的是评定土地生产力和经济价值的高低,为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开展各种规划和改造治理土地提供基础资料,为承包土地和转让土地提供合理补偿的依据,还可以为制定土地税和计算地价服务。

历史沿革

中国开展土地评价历史悠久,在两千多年前的地理著作《尚书·禹贡》篇中记载,当时为规定田赋标准,曾按土壤颜色、性质和水分状况,评定土地的肥力等级,将九州土地划分为3等9级。战国(公元前475~前221)时《管子·地员》篇中把九州土地分为18类,每类土地又分为五种品色,指出每类土地所适宜的两种作物品种。宋代和明代在丈量土地面积的同时,也根据地形和土壤的颜色,把土地质量分为五等,作为确定赋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地评价主要为土地开发与合理利用,以及为确定农业税服务。1951年财政部根据土地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组织查田定产工作,确定常年产量,据以确定农业税。1962年为开垦荒地进行土地评价,根据水热条件分区,在区之下再根据开发的难度划分四等。70年代土地评价工作以合理利用土地为目的,产生两个全国性评价体系:一是1979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生产力分级,将全国土地分为八级;另一个是1979年中国科学院综合考察委员会的1∶100万土地资源图分类体系,根据土地条件、适宜程度和限制性强度,将全国划分为9个土地潜力区,8个土地适宜类,3个土地质量等级,若干个土地限制型。1984年农牧渔业部在全国12个县开展了县级土地评价试点,在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土地质量评价和经济评价,采用类、等、型评价体系。建立土地产量与评价因素的数学模型、通过电子计算机选择评价因素及其权重,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使中国土地评价方法由定性转向定量化。

国际上土地评价体系的产生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到19世纪初,随着土壤学、农学、经济学和统计学的发展,形成了科学的土地评价体系。20世纪初期,土地评价主要用于征税的目的,如德国财政部1934年提出的《农地评价条例》,美国1937年提出的斯托利指数分级。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许多国家提出了比较成熟的土地评价体系。美国内政部垦殖局于1953年提出灌溉适宜性分类,美国农业部于1961年提出土地潜力分类体系,1976年苏联农业部颁布应用于地籍工作的《全苏土地评价方法》,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1976年提出土地适宜性评价体系,其《土地评价纲要》同年出版。在60年代和70年代中,许多国家已完成了全国范围的土地评价,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捷克斯洛伐克、巴林、马来西亚、新西兰等。联合国粮农组织1976~1978年对整个非洲和西南亚的11种农作物作了土地适宜性评价。

评价的分类

因评价的目的和任务不同分为:①土地适宜性评价。根据土地本身所具有的自然特征,确定其某种特定用途或某种作物适宜性程度的评价。②土地经济评价。运用经济指标对土地利用和经营中的经济效果进行的评价。

评价的原则

应遵循:①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土地生产力和经济价值的高低是各种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主导影响因素也互不相同,只有综合分析才能科学地揭示土地质量的差异。②揭示土地质量等级差异要与自然和经济属性相一致,评定等级必须根据地域差异规律,等级之间具有可比性。③应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实用性,评价成果有利于生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应用。

评价的程序方法

按以下步骤进行:

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土地评价的最小单位,评价的结果由评价单元反映出来,因此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工作量的大小、调查精度和成果应用有关。评价单元在土地基本属性方面应具有一致性。划分评价单元有以下五种方法:①采用土壤发生学分类的某一级单位作为评价单元,如耕地采用土种,林、牧业采用土属。②采用土地类型作为评价单元,根据地形、气候、土壤、植被的不同组合形式划分成不同的土地类型,再以地貌-土壤-植被联合命名。③采用耕地地块作为评价单元,经过长期耕种,同一耕作地块的地形、土壤、水利状况基本上是一致的。④采用平方公里网格作为评价单元。⑤采用基层行政单位作为评价单元。

选择评价因素

评价因素是参与评定土地等级的一种可度量的土地属性,应该从构成土地的诸要素中选择,选择对土地生产力影响最大、相对稳定的因素,包括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如气象、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灌排条件、基础设施、灾害程度、社会经济情况等。根据地域不同,应有所侧重。不同用途的土地应选择相应的评价因素。可以从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业区划中所反映的影响当地土地生产力的诸因素中进行选择。

确定评价因素指标分级标准

根据农、林、牧业用地或不同作物对评价因素指标的要求找出每种指标最优和最差的极限值,划定指标级差范围,再根据土地分等的数目和有关标准,在两个极限值之间划分若干等级。在科学试验资料比较齐全的地方,可以作出评价因素与作物产量的相关曲线图,再根据散点分布曲线,划分评价因素指标分级标准。定性的评价因素用文字描述分级标准。

评定土地等级

评定土地等级的方法有两种:①定性法。是在专家和有经验的农民帮助下,通过评议选择评价因素和分级标准,然后对评价单元逐个分析、归类、定等。②定量法。先把评价因素的指标数量化,然后通过数学公式计算出评价单元各因素的数量指标,根据计算结果,作为评价土地等级的依据。常用的定量方法有指数和法和逐步聚类法。

指数和法是根据各评价单元评价因素指标值的大小,确定其相应的评价指数,然后将各评价因素的指数相加,根据指数和的多少,决定评价单元的等级。其具体方法步骤是:①选择评价因素,并确定其分级指标值;②用回归分析法或主因子分析法确定评价因素的权重;③确定评价因素的等级分值;④将评价因素的权重与其等级分值相乘,计算出评价因素的指数;⑤划分土地等级的指数和范围;⑥将每个评价单元的各评价因素的指数相加,算出指数和,最后根据指数和评定土地等级。指数和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评价

式中 Pi为第i个评价因素的权重;ai为第i个评价因素的等级分值。

逐步聚类法是根据各评价单元的评价因素指标值,用逐步聚类方法,将评价因素指标值相互接近的评价单元聚为一类,该类就代表某一质量等级。各类土地的聚类中心值则表示土地等级之间的质量差异程度。其具体方法步骤是:①根据经验或随机选择待评价地区的分类数目。②选定一批聚类中心Vi=(Vi1、Vi2、Vi3……Vis),这些聚类中心是相应于某一样本的核心,看成是某一类标准假设样本。③计算样本与各类聚类中心的广义距离,将每一个样本向最近的聚类中心进行聚类。广义的距离可以用兰氏距离表示。兰氏距离计算公式为:

土地评价

(k=1,2,3……m是因素指标个数)

式中 d为第i个样点与第j个样点间的兰氏广义距离;Xik为第i个样点第k个因素指标的值;Xjk为第j个样点第k个因素指标的值。兰氏距离计算后,再将各样本各归并于距离最小那一类。④根据分类结果算出各类新的聚类中心Vi′=(Vi1′、Vi2′、Vi3′……Vis′)。它的各项指标,即为该类中所有样本的相应指标的平均值。然后计算前后两组聚类中心的差异,若差异大于某个阈值(例如0.1),即认为分类不合理。⑤修改分类。以新的聚类中心代替旧的聚类中心,反复进行分类,判断合理性并修改聚类中心,直至前后两组聚类中心的差值小于某个阈值,即认为分类合理,从而分类过程结束。前后一次的分类,就是最终分类。⑥根据聚类中心值,计算各类土地的相对系数k。计算方法是:取最小的聚类中心值为基数,并使其系数k1=1,再将其他各类土地的聚类中心值分别与该基数相比,得出各类土地的相对系数k2、k3……kr。这些系数表明在质量上比另一类土地好或差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