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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中的外资利用

把外资用到开发性的农业项目上,着重开发生产潜力大、经济效益高、技术上可行的项目。到1985年底,中央一级农业部门累计共引进资金(包括粮食援助和农业设备)近10亿美元,举办各类项目130多个。引进外资的渠道多方开辟渠道是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先决条件。外资来源有多边的(即来自国际机构或组织的),也有双边的;有官方的,也有私人的。目前,中国农业上利用的外资,主要是来自多边的。

中国有选择地利用外国资金发展本国农业的活动。包括借用国外贷款、吸引国外投资和接受国外无偿援助等。自1979年以来,中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和多层次有选择地利用外资,对兴建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农业商品生产,以及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发展农业教育事业,都起了促进作用。

在对外经济开放政策的指导下,中国农业部门,从1979年开始,利用世界粮食计划署提供的粮食援助,安置和救济被越南驱赶出来的难民。以后,逐渐把外资用到开发性的农业项目上,着重开发生产潜力大、经济效益高、技术上可行的项目。到1985年底,中央一级农业部门累计共引进资金(包括粮食援助和农业设备)近10亿美元,举办各类项目130多个。

引进外资的渠道

多方开辟渠道是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先决条件。外资来源有多边的(即来自国际机构或组织的),也有双边的;有官方的,也有私人的。目前,中国农业上利用的外资,主要是来自多边的。如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粮农组织的“技术合作计划”等。这些联合国机构分别按照其宗旨,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条件,向中国农业部门投放资金(包括粮食援助和技术、设备等)。来自双边的资金,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官方贷款或无偿赠款。还有东欧国家的“记帐外汇”。中国在农业上引进外商资本,还处在初始阶段,主要集中在沿海开放地区,投资项目多是乡镇企业和特产资源的开发。

利用外资的形式

①贷款。大多是长期的低息贷款,年利率10~40%,偿还期20~50年,还有宽缓期,一般是5~10年。②粮食援助。属无偿援助性质,主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用于农、牧、渔业开发和林业建设等方面。③技术援助。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粮农组织的“技术合作计划”提供,也有通过双边提供的。大多是无偿援助,用于提供小型技术设备、技术咨询、培训或出国考察。④直接投资。一般是按双方协议的条件,采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联合经营以及由外方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和经营等形式。还采取补偿贸易形式,即由外方提供设备、技术和资金,中方提供原料、劳务和生产场所,联合经营,按双方协议条件以产品作为补偿,协议期满后设备完全归中国所有。一些乡镇企业多采取来料加工、来样加工的形式,即由外方提供原料,图纸或半成品,由中方负责加工和装配,只收取加工或装配费用,产品完全归外方所有。

中国利用外资和接受外援的工作,除由中央一级的农业或外经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对外联系、谈判和签订协议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也通过各种渠道和关系,自行安排了一些农业开发或乡镇企业项目。据1985年4月召开的全国农业利用外资会议上的不完全统计,地方农业部门利用的外资金额达4.5亿美元。已利用外资或接受外援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来执行利用外资的任务。从中央到省、地、县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利用外资的管理体制

中国利用外资发展农业的项目,按现有内容划分,有十二类,即:种植业、农田水利和改良土壤等农业基础设施、草原改良和畜牧业发展、渔业开发、林业建设、农业垦殖、农业科学研究教育和推广、农业信贷、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村交通建设、农村供水和难民安置。

成效

①大多数的开发性项目经过追加投资,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都有增长,对项目周围地区的农业发展,起了示范作用。这些项目,还在促进农村就业、改变贫困面貌、水上渔民定居和安置难民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②在引进资金的同时,还引进了先进的农业技术与管理经验,多种农作物、牲畜、家禽的良种和优质鱼苗,以及先进的农业设备、仪器和材料,丰富了国内农业的品种资源,促进了项目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通过专家咨询、技术指导、培训和出国考察活动,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加速了项目地区的智力开发。③在“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指导下,通过引进资金和其他外援,弥补了项目地区农业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了重点建设地区的投资。据统计,中方拿出的配套资金和劳务等费用,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3。这种在一定期限和地区范围内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进行重点建设的作法,改变了中国过去农业投资分散、效益低的状况,也促进了中国农业投资政策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