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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农业经济

但是,奴隶制农业经济毕竟是靠奴隶主的野蛮的暴力来维持的,广大奴隶只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他们在奴隶主的棍棒和皮鞭的威逼下从事繁重的劳动,而得到的仅仅是勉强能够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食物和用品。因此,奴隶不仅毫无劳动积极性,而且普遍怠工,大批逃亡和过早夭亡,造成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在奴隶制农业经济发展的后期,奴隶主为了缓和奴隶的反抗,逐步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经营。

以奴隶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使用奴隶劳动进行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在原始社会氏族制农业瓦解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基本特征是:奴隶主占有全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占有奴隶本身,对其人身可以任意处罚、买卖和屠杀;奴隶劳动生产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奴隶制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自然经济占居统治地位。

奴隶制农业代替原始社会农业是一个历史性进步。在奴隶制农业生产方式下,金属工具已被普遍利用,很多地方已有了铁器。农业耕作已广泛用犁耕代替锄耕。农作物的种类增多,许多国家除种植麦、粟、黍、稻外,还发展了亚麻、橄榄、葡萄、瓜果、蔬菜等作物,并大量饲养家畜。尤其重要的是,在战争中的俘虏已不再被大批屠杀,而是用来从事农业劳动。这样,也就为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开垦荒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扩大剩余劳动产品的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手工业从农业分离出来,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实现社会分工提供了可能。但是,奴隶制农业经济毕竟是靠奴隶主的野蛮的暴力来维持的,广大奴隶只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他们在奴隶主的棍棒和皮鞭的威逼下从事繁重的劳动,而得到的仅仅是勉强能够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食物和用品。因此,奴隶不仅毫无劳动积极性,而且普遍怠工,大批逃亡和过早夭亡,造成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在奴隶制农业经济发展的后期,奴隶主为了缓和奴隶的反抗,逐步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经营。随着这种经营方式的发展,奴隶制农业经济逐渐被封建制农业经济所取代。

史学界一般认为,中国奴隶制农业经济,始于夏代,延续到春秋战国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