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根据农业气候指标和农业生产特点编制的农业气候区划。省级农业气候区划主要为本省制定农业区划、规划服务,为合理利用本省农业气候资源,改进农业结构和合理布局提供依据。其区划除遵循农业气候区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外,应根据本省农业气候的特点,针对本省农业生产上最重要的农业气候问题进行考虑。
在省级(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根据农业气候指标和农业生产特点编制的农业气候区划。省级农业气候区划主要为本省制定农业区划、规划服务,为合理利用本省农业气候资源,改进农业结构和合理布局提供依据。其区划除遵循农业气候区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外,应根据本省农业气候的特点,针对本省农业生产上最重要的农业气候问题进行考虑。
省级农业气候区划一般分为2级或3级,一级多用热量指标,如积温、无霜冻期、生长期,也有的同时考虑几个热量因子;二级多用水分指标,如降水量、水分盈亏、蒸发比等来表示;三级多用灾害作指标。这可以山西省简明农业气候区划(见表)为例来说明。有些省,一级分区选用水分指标,二级用热量指标,以突出水分对本地区农业生产的重要性。
山西省农业气候区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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