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森林面积为68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9%,林木蓄积量10.22亿立方米,林木的年生长量3477万立方米。大部分森林分布在南部和中部,针叶林占2/3。主要树种有欧洲冷杉、欧洲云杉、北美白松、花旗松、欧洲落叶松、橡、杨树、欧洲山毛榉等。森林经营管理国有林、公有林和私有林的比例为31∶25∶44。森林因自然条件分成21个生长区。管辖林业的最高政府机构是粮食农业林业部。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森林面积为68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9%,林木蓄积量10.22亿立方米,林木的年生长量3477万立方米。大部分森林分布在南部和中部,针叶林占2/3。主要树种有欧洲冷杉、欧洲云杉、北美白松、花旗松、欧洲落叶松、橡、杨树、欧洲山毛榉等。
国有林、公有林和私有林的比例为31∶25∶44。森林因自然条件分成21个生长区。管辖林业的最高政府机构是粮食农业林业部。1945年以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林业趋向高度集约化。1949年著名林学家维特曼(E.H.K.Wiedermann,1891~1950)发表了主要树种的收获表,1957年一些林学家又补充了其余树种的收获表。目前重要的森林立地都已确定了最佳的混交树种结构和经营方式。1953年林业政策学家第坦利希(V.Diterich)提出了林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福利服务的理论,被认为是战后最重要的林业政策研究成果。此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林业逐步趋向多种效益的协同化,即同一片森林既按照永续经营的原则生产木材,兼起保护自然生态和向居民提供休憩场所的作用。60年代下半期起在各州推广使用《森林效益图》。这种图根据立地和环境条件绘制,具体规定了各片森林的效益目的和经营强度级别,并且根据森林的效益划分了下列目的类型,即:水源保护林、气候调节林、防空气污染林、防噪音林、土壤保护林、休憩林及自然遗迹和文化遗迹保护林。
联邦德国政府为发展林业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措施:①控制过伐,自1949年开始三年内在30余万公顷皆伐迹地造林,至50年代末更新了全部皆伐迹地。自1956年起开始规划自然公园,至1981年共建立了62个自然公园(其中有两个国家公园),共占国土面积的19.2%。②政府针对林权分散、林地交错,阻碍集约经营和使用机械的症结,于1969年颁布《林业合作法》。为保证林业政策的实施,于1975年颁布《保持森林发展林业法》。③在提高森林的生产量方面采取了改造低产林,改良土壤,围篱保护森林幼苗,加强森林保护等措施。联邦政府数次修改了关于种子苗木的法律,并规定经营种苗必须标明种源,种源不明的苗木予以销毁。由于苗圃作业全盘机械化后产量增加,商业苗圃的育苗面积减少到3000公顷左右,年产苗木约16亿株。④国有林、公有林和大私有林都按施业案经营林木。但尚有几十万户农民因占有的林地面积过小,经营强度较低。对此国家以组织林业团体、提供咨询和贷款、培训林主等方式进行帮助。国家规定私有林必须绘制森林经理图册或绘有树种、林相、龄级、采伐方式的林地卡片。林主选择造林树种、森林更新方式和森林的经营目的类型要进行申报。⑤森林采伐以伐区式作业为主。禁止大面积皆伐,国有林的容许皆伐面积为平均0.2~1公顷。林用机械多为中、小型。1974年国有林的林道密度平均为每公顷28.77米。联邦德国由于森林经营目的向发挥多种效益转化,林道的建设也随之加快。林道密度最高的是巴登—符腾堡州,其国有林、集体林、大私有林和小私有林平均每公顷林地的汽车道路已分别达到47.7米、49.7米、45.5米和24.1米(1982年)。
木材的年消费量保持在4000万立方米以下。因遵循永续利用原则,严格控制采伐量,木材年产量长期稳定在2800万立方米左右。国产木材只能满足需要量的60%,其余40%依靠进口。联邦德国的木材加工工业发达,产品中以锯材、纸和刨花板的产量为最大。主要木材产品的产量(1983年):锯材938.1万立方米,胶合板33.4万立方米,刨花板580.7万立方米,纤维板26.1万立方米,木浆210万吨,纸和纸板761万吨。制材工业传统以排锯为主机。随着小径级木材的供应量增加,制材工业已于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普遍完成技术改造,安装了适宜于加工小径材的削片机和剥皮机。1980~1984年期间,小径木制材厂的生产量从80万立方米增加到250万立方米;同时,白木片的产量骤增。现有1800个制材厂。刨花板生产起源于30年代的德国,战后因木材短缺发展极快。1960~1970年刨花板的年增长率达15%,最大的设备日产量为1000立方米。由于价格竞争、生产规模过大,以及对刨花板的需求减少等原因,造成工厂倒闭。1970年有70家刨花板厂,1985年初只剩43个,其中4个大厂的产量占刨花板总生产量的40~50%。尽管刨花板的产量已有所下降,但在世界上仍遥遥领先,目前各国使用的刨花板设备大部分是联邦德国生产的。其他木材加工机械设备和营林机械设备的出口量也很大。
慕尼黑大学、弗赖堡大学和哥廷根大学设林学系。汉堡大学设木材系。此外尚有林业专科学校5所、林业工人学校13所、木材研究学校1所、木材专科学校3所。70年代后期新建的两所自然和风景保护学院,开设与林业有关的课程。
最高的林业科研机构为联邦林业一木材研究院。全国共有72个林业和木材研究所,其中有6个设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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