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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迹地清理

森林采伐、集材后,对迹地留下的枝桠、梢头、废材等采伐剩余物,以及影响更新的藤条、灌木(无经济价值的)等进行清除的技术措施。又称伐区清理。它是森林采伐作业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为森林更新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经营措施。

森林采伐、集材后,对迹地留下的枝桠、梢头、废材等采伐剩余物,以及影响更新的藤条、灌木(无经济价值的)等进行清除的技术措施。又称伐区清理。它是森林采伐作业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为森林更新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经营措施。散乱分布在迹地上的采伐剩余物,占据了大量的地面,无论对天然更新和人工更新都是很大的障碍;它们又是多种有害昆虫、真菌和鼠类寄居和繁殖的场所,常常成为害虫、鼠类的发源中心;采伐剩余物干燥后很易着火,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所以应及时清除。对采伐剩余物处理得当,可以加速其分解、腐烂,从而提高土壤中的灰分和有机含量,并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在阳坡、陡坡,通过清理,还可以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据统计,采伐剩余物约占采伐材积的20~25%。它们可以提炼栲胶、酒精;制作纤维原料和烧炭,以及作为居民的燃料、饲料和小规格用材等。中国森林资源缺乏,充分利用采伐剩余物,是节约木材,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之一。采用何种清理方法,要取决于经济条件、立地条件和主伐方式。

运出或就地利用

随采伐随整理,按可能利用的不同规格(如小型家具材、工具材、削片材、薪炭材等),分级成捆,及时运出。如有条件,就地加工(如在装车场进行削片),以半成品或成品外运,则可进一步节约运输费用。在交通方便,劳力充足、农林交错的地区,应尽可能采用这种方法。

堆积

将不能利用的采伐剩余物以不同方式留置迹地上,任其自然腐烂。此法简便易行,应用广泛。可分堆积和带积两种方式。堆积是将采伐剩余物截短堆积,任其腐烂。堆的大小一般为2×1.5×1米。若堆过大、过高,将长期不能腐烂;堆得过小,则会使单位面积内堆的数量过多,增加占地面积,影响森林更新工作。堆积应紧密,充分着地,以利腐烂分解。堆的位置应避开幼树和母树,尽量堆在低洼处、侵蚀沟和可能引起冲刷的集材道上。有的林区在皆伐迹地上常用宽1~1.5米、高1米的带积,与堆积相比,更为省工。若带间距离控制得比较规整,很便于更新工作的进行;坡度较大处,沿等高线堆积,则能有效地遏制地表径流。

撒铺

将剩余物截成长1米以下的小段,均匀撒铺或带状平铺于地面,任其腐烂。在陡坡干燥、土壤瘠薄或用串坡集材的地方,尤宜采用这种方法,它能减免地表侵蚀,起到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

火烧

可分为堆烧和全面火烧两种方式。堆烧是将采伐剩余物堆成一定大小的堆,然后点火烧掉,或者一边清理,一边将剩余物投入火堆。这种方式可有效地消除迹地上的可燃物,防止火灾及病、虫、鼠害的发生和蔓延,同时也可改良土壤理化性质,促进森林更新。只要运用得当,各种采伐方式中均可采用。全面火烧只能用于皆伐迹地,烧前将迹地上的藤条、灌木、杂草全部砍倒,与采伐剩余物一起平铺地面。待干后放火烧掉。点火前必须在周围打好防火线,并设专人巡边,以防跑火。烧后可大量增加土壤中灰分含量,提高土温,加速有机物分解。但在有陡坡的地方,往往引起严重的地表侵蚀,使表层养分大量流失。这种方式在中国南方杉木林区沿用已久,称为“炼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