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具有悠久的养犬历史。据对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郑裴李岗、西安半坡人类遗址、浙江桐乡罗家角和余姚河姆渡等新石器早期文化遗址所出土犬骨的研究,表明我国的驯养历史至少也有8000余年。我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即有犬字的出现,如《段契前编》中有五十犬、五十羊等。至西周春秋战国时期(距今约2500年),由于文字的进一步发展,有关犬的记载更多。如《诗经》中有“跃跃狡兔,遇犬获之”;《礼记·王制》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以及诸子百家的言谈,文章中也常论及犬。
犬作为我国人民常说的六畜(马、牛、羊、猪、犬、鸡)之一,也是从这一时期最早提出。如《管子·牧民》中所指出:“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韩非·难二》中记载:“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植,则人多”。其意思是说,根据养的道理,观察土地的适宜性,发展六畜,种植五谷,人民的收入就会增多等。至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随着我国养犬业的进一步发展,养犬已不仅仅用于祭祀、食用、狩猎、守卫等方面,而且进一步发展作“玩赏或伴侣”动物。如《汉书·张良传》记载:“秦王子婴降沛公(刘邦),沛公入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这是我国宫廷养犬的最早记载。《汉书·鲁恭王传》记载:鲁恭王常在宫室种花、玩狗。至三国两晋南北朝(公元220—581年),我国广大城乡,养犬已很普遍,有“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记载。犬的饲养已不再仅为富人、贵族所有,而是已进入广大平民百姓家,至隋唐两宋(公元581—1279年),我国养犬业进一步发展,已开始见有大规模养犬的记载,如《宋书·陈兢传》记载:“江洲防家,养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至明清(公元1368—1911年)朝代,我国养犬业得到很大的发展,并培育出许多世界公认的著名犬品种,如北京狮子狗、中国狮子狗、哈叭狗、拉萨袖狗、沙皮狗、中国冠毛犬、西藏狮子狗、西藏獒等。
近代,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对犬学认识的加深,养犬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犬在各个领域以不同的方式为人类的文明,默默无闻地做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