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兔妊娠期间,即胎儿发育成长过程中,用药不当可导致胎儿畸形或发育不良等,甚至造成死胎,故对母兔妊娠期用药必须慎重。有许多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至今仍未完全肯定,一般认为用药剂量大、时间长及注射用药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的机会增多。关于妊娠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家兔方面的资料很少,可借用人的资料作为参考。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A、B、C、D、X 5个级别。A类:已证实此类药物对人类胎儿是最安全的,无不良影响。B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而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而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C类:不能排除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也缺乏对照研究,但用药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D类:对胎儿有危害。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X类:妊娠期禁用,无论在人类或动物中研究,还是在市场调查研究均显示对胎儿的危害程度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
胎盘是胎儿的特殊器官,多数药物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下面的几类药物在妊娠期应格外慎重:
长期注射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氨基糖甙类,均可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及肾受损害;四环素有明显致畸作用;氯霉素对胎儿产生毒性反应,由于缺乏葡萄糖醛酰转换酶,药物不能以结合形式自肾脏排出,积蓄在体内达高浓度时,对胎儿造成损伤。因此,上述药物在孕期应禁用。
磺胺进入胎体后,与胎儿血清内胆红素争夺血清蛋白,使胆红素大量游离,胎儿出生后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甚至核黄疸,故在妊娠后期及分娩前应避免使用,特别是长效磺胺。
雌激素(特别是乙烯雌酚)在孕期应禁用,黄体酮则应慎用。糖皮质激素属短期用药,未见明显不良后果,过量长期用药有可能导致过期妊娠、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高,也有认为可能由于免疫抑制而使感染发生率增高,但对此有不同意见。因此,若确属病情需要而长期应用时,原则上应尽量用较小剂量维持。
肝内合成凝血因子均需维生素K3,但维生素K3对红细胞稳定性差的患儿可引起溶血,导致发生肝损害及核黄疸。而天然的维生素K3似无此不良反应。
巴比妥类药物常服用其先天畸形的发生率明显增加,畸形可表现为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四肢畸形、唇裂、腭裂、两性畸形、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颈部软组织畸形、尿道下裂、多指(趾)、副耳等。非巴比妥类药物(如安定)是临床常用药物,在孕早期服用,胎儿发生危险性较对照组高4~6倍;眠尔通、利眠宁等在妊娠早期服用,可能有致畸作用,在整个妊娠期服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苯妥酸钠有明显致畸作用,可引起胎儿唇裂、腭裂及心脏畸形;丙戊酸钠可致胎儿神经管畸形;三甲双酮可引起胎儿畸形,产生胎儿三甲双酮综合征及胎儿死亡。
早期妊娠时应用吗啡类药物,可导致胎儿唇裂、腭裂的发生率比对照组明显增高。娩出前6小时内注射吗啡,新生胎儿娩出后,会有明显的呼吸中枢抑制作用。
速尿是妊娠期应用较安全的利尿药。噻嗪类利尿药可能产生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原因可能是药物抑制胎儿骨髓生成血小板,也可能是母体血循环中的抗血小板抗体通过胎盘影响胎儿所致。
抗癌药可能有致畸作用,目前仅叶酸颉颃剂最为肯定,妊娠早期应用此类药物,多数胎儿宫内死亡而流产,能存活者亦会有多种严重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