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怎样进行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

来源:中国农业出版社>无公害茶叶生产关键技术百问百答

问题回答

来源:中国农业出版社>无公害茶叶生产关键技术百问百答

首先提出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申请。获得产地认定证书的申请人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承办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承办机构)领取《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或者从中心网站(www.aqsc.gov.cn)下载,填写并向所在省级承办机构递交以下材料:(1)《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申请书》;(2)《无公害茶叶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3)无公害茶叶产品质量控制措施;(4)无公害茶叶产品生产操作规程;(5)无公害茶叶产品有关培训情况和计划;(6)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记录档案;(7)“公司加农户”形式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农户名单以及管理措施;(8)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9)外购原料需附购销合同复印件;(10)初级产品加工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1)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次省级承办机构进行初审及产品抽检。省级承办机构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并录入有关认证信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审查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附报材料是否完整和《无公害茶叶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是否有效;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实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申请材料不规范的,省级承办机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完成认证初审并按规定要求填写《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报告》。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报告》和《认证信息登录表》以“报审单”形式按规定报中心。

再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复审。中心接收到省级承办机构报送的认证申请材料及《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报告》后复查省级承办机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材料。主要审查内容是:(1)审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的可行性;(2)审查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3)根据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省级承办机构或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4)按照审查分工完成认证材料的复审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填写《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报告》。

最后进行终审及颁证。中心根据复审的情况,组织召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评审专家会对材料进行终审。符合颁证条件的,由中心主任签发《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证书》,并核发认证标志;不符合颁证条件的,中心书面通知相应的分中心、省级承办机构和申请人。

《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按照本程序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