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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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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在测定水稻—土壤系统中的非共生固氮量时,建议采用15N标记土壤法,并以淹水密闭培养中矿化氮的15N丰度作为参比值。本法要求均匀标记供试土壤。2.用本法测定了太湖地区三种水稻土在淹水种稻下,不施氮时水稻吸收氮中来自非共生固氮作用的比例,其值在19.6%~23.0%之间,平均21.7%。非共生固氮量约为57~62公斤/公顷。3.所谓水稻生长对土壤氮素矿化的促进,主要是由于将水稻体内非共生固氮来源的氮计入了种稻下土壤氮素的矿化量所致。此外,也与淹水密闭培养中一部分矿化氮转入非交换性铵有关。在扣除这两个方面的影响后,水稻生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