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省一直承担着全国木材产量的45%~65%的生产任务。1962—1986年,黑龙江的国有林地面积、林分蓄积大幅度下降,有林地消失231.5公顷,下降12.8%;林分蓄积由16.8亿立方米,减少到13.1亿立方米,下降22%,尤其是用材林近成过熟林由12.2亿立方米,下降到4.9亿立方米,减少60%。这24年间择伐455.6万公顷,占整个采伐面积的72.3%,同期疏林地增加46.2万公顷,非林业用地增加113.6万公顷,而同期疏林地人工造林面积只有9万公顷。大兴安岭地区林木蓄积量由开发之初的7.3亿立方米,下降到5.2亿立方米,下降了28.2%;地处小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