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章程。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之间合作的基础性文件,由全体设立人根据其宗旨目标,共同研究制定的根本性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是全体设立人共同意志的充分体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以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必备事项是法律规定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或称绝对必要事项,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五条做出了具体规定。任意事项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章程得到一致通过,表明章程的制定取得了全体设立人的一致意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