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公益性事业”的定位

字体大小: 点赞 

摘要

1998年农业部、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民航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农环能〔1998〕1号)明确指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国家利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试点示范和技术培训,支持开发利用秸秆的企业,扩大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秸秆禁烧的公益性是有目共睹的。秸秆综合利用之所以能成为“国家利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主要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