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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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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NY/T 1761规定,可追溯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依据追溯系统界定产品涉及范围,查验相关记录,确定农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地点、时间、追溯单元和责任主体,并按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可追溯性指从供应链的终端(产品使用者)到始端(产品生产者或原料供应商)识别产品或产品成分来源的能力,即通过记录或标识追溯农产品的历史、位置等的能力。具有可追溯性的农产品即为可追溯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应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