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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期培训班在新疆伊宁市举办

发布时间: 2019-08-23 08:22:0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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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于8月15日-16日在新疆伊犁举办了第二期野生动物保护法培训班。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巡视员聂新、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曲新久、长江航运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涛、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王立中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以及执法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以及国家级、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有关代表近3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指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多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但是目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仍很严峻,资源衰退的总体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逆转,重要栖息环境仍面临威胁。希望通过培训搭建一个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更好地把握形势、理解政策,进而更好地开展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环处张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长江航运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涛以及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张清在培训中分别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政策法规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行政审批和特许利用管理、野生动物刑法保护之司法解释与司法适用、渔政执法的取证规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相关省、市代表也分别对其省、市内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分享有关案例。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野生动物种类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性,深度贯彻、理解和掌握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精神;如何正确运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规定,更好地推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我国贯彻实施等方面开展。培训班上总结了近几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实施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划定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了上百种重要水生生物的繁衍生息场所。支持繁育救助,初步形成以科研机构、驯养繁殖企业、海洋馆等为主体的水生野生动物繁育体系。积极履行国际职责,利用好各种涉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国际对话平台,积极参加国际谈判,参与政策制定,维护我国合法权益。加强执法宣传,与公安、海关、海警等执法单位密切合作,并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月、中华斑海豚保护宣传日、世界海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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