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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6 00:00:00    字体大小:

粤农计〔2017〕40号 

各有关地级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农业局: 

  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粤财农〔2017〕88号)下达给有关地级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二、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有关地级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农业局要会同本级财政局抓紧组织编制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请各地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农业局组织对辖区内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结果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对项目实施及验收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安排表 

     2.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粤财农〔2017〕88号)复印件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附近1-2).doc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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