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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学教育

培养中国土壤科学技术专门人才和从事土壤科学研究的教育事业。早期土壤学教育中国现代土壤学教育始于20世纪初期。1910年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农艺科及农艺化学首先开设土壤学课程。其后,一些大学农科或农学院相继开出土壤学、土壤肥料学等课程。一些留学归国人员陆续到大学从事土壤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培养中国土壤科学技术专门人才和从事土壤科学研究的教育事业。

早期土壤学教育

中国现代土壤学教育始于20世纪初期。1910年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农艺科及农艺化学首先开设土壤学课程。其后,一些大学农科或农学院相继开出土壤学、土壤肥料学等课程。一些留学归国人员陆续到大学从事土壤学教学和研究工作。1914年邓植仪留美回国后,在江苏高等师范农专科执教,1920年以后在广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广东大学农科学院、中山大学农学院农业化学系任土壤学教授。王云森在1921年到江西农业专门学校主讲土壤肥料学。留美硕士彭家元先后在北京农业大学(1924~1925年)、中山大学(1928~1936年)农业化学系讲授土壤学、土壤改良学、土壤微生物学土壤管理学等课程。1927年戴弘在杭州第三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前身)农学院讲授土壤学。金陵大学于1922~1928年聘请美籍教授罗德民(W.Lowdermilk)讲授水土保持,1930年又聘肖(C.F.Shaw)讲授土壤学,并与其助手调查中国土壤,编写的《中国土壤》刊于《土壤专报》,第1~2号。1931年张乃凤留美回国,到金陵大学执教土壤学,1933~1935年黄瑞采在该校主讲森林土壤改良及保土学。1929年到1934年刘和先后在东北大学、北平大学、浙江大学讲授土壤学。彭谦则先后在河南大学、中山大学及浙江大学等校农学院讲授土壤学、土壤化学分析。蓝梦九、侯光炯执教于北平大学农学院。中央大学由陈方济、薛培元、沈学源讲授土壤学、土壤化学、土壤物理。所用教科书初期使用外文原著,其后逐渐由教师自编教材。国内出版的首部大学《土壤学》教科书是1931年由邓植仪和彭家元合编出版,1933年王云森编著的《土壤学》出版,1935年出版刘和编著的《土壤学》上、中两卷。包容编著的《土壤学》于1936年出版。这些是30~40年代大学及高级农校《土壤学》的主要教科书。

大学土壤专门人才培养

30年代起,中山大学已全面开展土壤学的教学、科学研究及研究生培养,以邓植仪教授为首于1930年在校内成立广东土壤调查所,1935年在研究院内设土壤学部,在国内率先培养土壤学硕士研究生。1934年邓植仪、彭家元与陈方济等倡仪下,成立中华土壤肥料学会。1935年邓植仪、张乃凤(中央农业实验所工作)和侯光炯(中央地质调查所工作)作为中国代表首次出席在英国牛津召开的第3届国际土壤学会大会。

1949年中国有11所大学及农学院设有培养土壤学专门人才的农业化学系,它们是北京大学、中央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农学院、复旦大学、山东省立农学院、台湾大学、台湾省立农学院。开设的课程有:土壤学、土壤调查、土壤地理、土壤分类土壤物理学土壤化学土壤分析土壤微生物学土壤改良水土保持土壤肥力等。先后有一批从国外深造土壤科学的硕士(邓植仪、彭家元、张乃凤、谢申、黄瑞采席承藩、吴志华等)及博士(彭谦、陈恩凤、黄野萝、陈华癸、叶和才、樊庆笙、李庆逵朱祖祥、史瑞和等回国工作,成为当时土壤科学及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大学本科及研究机构(中央地质调查所、广东土壤调查所、福建地质调查所等)培养的土壤科学专门人才约有200人。1945年李连捷黄瑞采陈恩凤侯光炯陈华癸、叶和才、马溶之朱莲青、熊毅等教育界、科技界学者筹建了“中国土壤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土壤专业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建立独立的农学院或农业大学,在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学院、沈阳农学院、西北农学院、西南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和1956年在浙江农学院等8所农业院校设立土壤农化系,下设土壤农化专业。随国家经济建设对土壤人才的需要大增,土壤资源调查和开发迅速展开,到1958年共建立12个土壤农化系或专业,有毕业生5436人。1987年全国共有25所农业院校和大学设立了土壤与植物营养专业,有7所农、林、水院校设有水土保持专业;台湾大学设农业化学系及土壤研究所,台湾中兴大学设土壤及水土保持研究所。土壤与植物营养是培养从事土壤资源、土壤生态、土壤改良与利用、植物营养与施肥等方面的科学和技术开发的高级农业科学技术人才。水土保持专业则培养从事中、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许多学校及教师自编土壤学教材,或由教育部统一编审土壤学科各种教材;科学研究机构出版土壤学各分支学科的多种专著;翻译出版国外土壤学教材及专著,作为大学生及研究生的教学参考书。朱祖祥、俞震豫等编的《土壤学》于1956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黄瑞采编的《土壤学》1958年由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朱祖祥主编的土壤农化专业教材《土壤学》;1983年起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多次重印使用。

研究生教育

在1949年以前有中山大学,北平大学等校招收土壤学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12人。1949~1980年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未设置学位。1953年高等教育部颁发《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提出招收研究生的目的是培养高等学校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学习年限为2~3年,土壤学专业学习的课程有土壤学、土壤发生学、土壤调查制图、地貌学、土壤地理学、土壤农化分析、土壤微生物学、物理化学与胶体化学等,论文写作及论文答辩无统一规定,也不授予学位。1954年北京农业大学聘请苏联土壤学专家给土壤学研究生班及全国农业院校土壤学师资讲学,引进苏联土壤学理论、方法及教育模式。1963年实施《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提出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是为国家培养攀登科学高峰的优秀后备军,建立和健全了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扩大招生,并招收在职人员。1949~1965年期间全国共培养了土壤研究生63人,但未授予学位。1953~1965年高等教育部选送去苏联高等学校攻读土壤科学的研究生有13名,水利土壤改良专业研究生4名;中国科学院选送十余名留学生到苏联科研单位攻读土壤学,均获得副博士学位后回国工作。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大发展是在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后,在土壤学专业招收培养博士生及硕士生,并招聘土壤科学博士后。1983年及1990年农业部教育司两度审订了“土壤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和学位论文等。硕士生及博士生学制各为三年。学位条例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大批招收硕士生和一定数量的博士生,为国家培养一大批掌握土壤学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高级土壤科学专门人才。到1994年,土壤学专业能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有: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浙江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南京土壤研究所、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西北水土保持研究所;土壤学博士导师约30名。培养土壤学专业硕士生的农业院校有19所,科学研究机构6个。水土保持专业博士点设在北京林业大学,3所林业院校及研究所设硕士点。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土壤学专业在1981~1992年共授予硕士学位419人,1986~1992年授予博士学位38人。水土保持专业到1992年培养博士11人,硕士61人。这些博士及硕士充实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和产业部门工作。1985年起浙江农业大学等学校招收外国研究生攻读土壤学硕士和博士学位。至1994年全国共培养土壤学专门人才25805人,其中大学及专科毕业生25044人,研究生(无学位)110人,硕士生609人,博士生42人。水土保持专业毕业生2040人。在此期间还选派一批留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一大批中青年土壤科学家的成长,促进了中国土壤学教育事业的开拓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