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收藏  点赞 

中国丝绸公司

Corporation)从事全国茧、丝、绸的产、供、销业务和管理的经济实体。根据国务院1981年12月9日的文件决定,于1982年2月26日在北京成立。中国丝绸公司由原纺织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及其系统所属茧、丝、绸企、事业单位合并而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China Silk Corporation)从事全国茧、丝、绸的产、供、销业务和管理的经济实体。根据国务院1981年12月9日的文件决定,于1982年2月26日在北京成立。中国丝绸公司由原纺织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及其系统所属茧、丝、绸企、事业单位合并而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的前身,可追溯到1949年5月前的中国蚕丝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中国蚕丝公司是在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接管敌伪华中蚕丝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在上海成立中国蚕丝公司、经营茧、丝、绸的产、供、销业务,归贸易部领导。1952年改名为中国丝绸公司,将其中农业和工业部分,先后移交给农业和工业部门。1953年迁北京,改由对外贸易部领导。1961年改组为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1964年丝绸内销业务交商业部经营。1970年蚕茧收购又交商业部(后改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营。全国茧、丝、绸的产、供、销业务,由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纺织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和商业部分别经营管理。1978年初国务院指定财贸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筹建,于1981年12月决定成立中国丝绸公司。公司的经营方针是“发展蚕丝生产,扩大丝绸出口,丰富内销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国丝绸产、供、销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农业部门发展蚕桑生产;管理全国茧、丝、绸的企、事业单位;经营全国茧、丝、绸及其制成品等购销业务;经营丝绸行业所需物资的进口和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以进养出;进行国际丝绸产销合作;并管理全国丝绸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公司设董事会,由国务院有关部和主产省、市的代表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下设生产部、销售部、经营管理部和经理办公室,部(室)下设科,在全国有关省、市设省、市(分)公司、办事处或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