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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农业

与雇工(生产劳动者)的农村中三个阶级。在18世纪英国完成了农村中由封建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的过渡转变。西欧中世纪的农业文献古代日耳曼人经济情况记载在罗马的典籍中。早在公元前1世纪中叶征服了高卢的罗马统帅凯撒(Julius Caesar,约公元前100~前43)在其所著《高卢战记

5~17世纪中叶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至解体时期的农业生产组织和技术进展情况。

西欧中世纪的土地所有制和农业生产组织

西欧的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奴隶占有制崩溃和蛮族入侵后,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产生的。封建制度的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其持续的1000多年里,经历了建立、兴盛和解体的过程。封建经济中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封建经济的基层单位是封建庄园。封建庄园经历了几百年的封建化过程之后才形成。日耳曼人于公元前后居住在罗马帝国北部广大地区,当时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并分为许多部落。农业生产水平很低,畜牧业占较大比重,土地还没有成为私有财产,但已出现了财富较多的氏族贵族。4~5世纪时大批南下的日耳曼人和起义的奴隶、隶农摧毁了罗马帝国,在这一过程中曾先后建立起一批封建国家。有意大利的东哥特,西班牙的西哥特,高卢的法兰克,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等王国。其中,以法兰克王国存在的时间较长,所起作用和影响最大。

法兰克王国的封建农业经济

进入高卢的日耳曼人在其所建立法兰克王国仍保留了“”这一村社组织的若干遗习,如保留原野山林的共同使用等。8世纪初废除了把土地无条件封赐给贵族的办法,改为以服军役为条件有限期的领受土地的“采邑制”,从而使大片土地连同生活在其上的农民都归属于封建领主。9世纪末采邑开始转为可以世袭的封土。西欧的封土往往是层层受封,面积大小不等,通过册封形成多层次的封建等级制。当时法兰克还推行“特恩权”制度,即国王承认封建领主得在辖区进行司法审判。在政治司法权力和土地所有权相结合的情况下,使农民农奴化过程加快。中世纪的西欧教会有很大势力,并拥有大量地产,形成教会领地。各教区的神职人员还有权向农民征收“”,即规定农民要把收入的1/10奉献给教会。法兰克王国的极盛时期是查理大帝(Charlemagne,约742~814,768~814在位)统治的年代。800年加冕称帝时几乎整个西欧都已并入其版图。根据843年的凡尔登条约帝国分裂为三个部分(是后来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形成的基础)。法国从此陷入王权微弱封建割据,而逐渐强大起来的各地封建领主把他们侵占的大片土地划成“庄园”(seigneurie)来经营。典型的庄园大体是由一个村庄构成的闭塞经济单位,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早期庄园里的劳动者除了农奴(serf)还有贱农(villain)等其他依附农民。由于长期杂居后来逐渐融混。法国的农奴制曾是西欧中世纪的典型。14世纪法国的农奴制开始解体,但直到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没有没有领主的土地”这一原则仍一直得到公认,贵族对土地的垄断始终是牢固的。法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虽然基本未动,但法国农民从15世纪以后却有了较多人身自由,多数农民可以保有世代承租的土地,但必须交纳苛重的货币代役租。小农经济在法国农业中占有主要地位。

德国的封建土地制

德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在10~11世纪形成,封建化过程在12世纪初基本完成。封建等级制度在当时的德国并未形成统一的政治实体,而只是地理上的概念。封建割据的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又有差异,因而土地占有及利用情况有所不同。西部和法国毗邻的地区与法国情况相近,领主大多改劳役为收实物或货币地租,也有的放弃直属领地,实行“分成租佃制”以招徕佃户,农民法律地位也有所改善。易北河以东地区,13世纪时国王领地大都转入军事贵族手中,村社土地也被世俗领主和教会霸占形成大土地所有制。受十字军东征和向东部地区移民的影响,封建依附关系一度出现松弛。但随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领主力图增加收入,设法扩大经营来加重剥削,使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加强,进而实现对领主的人身依附;把失掉土地的农民通过超经济强制的办法变为依附农民,进而榨取他们的整个剩余劳动,使14世纪的德国东部出现了“再次农奴化”(zweite leibeigenschaft)的趋势。对从事直营的领主来说,这是在劳动力不足时必然采取的增加劳役数量和增加劳动强度的措施。以后发展为独特的,进而演化成容克地主制(见)。

英国的封建制

英国在5~6世纪时,从欧洲大陆侵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起一些奴隶制小国。通过近一个半世纪的战争,才逐渐趋于统一。由西撒克斯国王阿尔弗列德(Alfred,871~899在位)编纂的法典,把历代盎格鲁撒克逊的法律加以汇编,以适应统一国家需要,其中反映出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向封建所有制转化的一些情况。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William Ⅰ,1027~1087,1066~1087在位),率兵渡海征服不列颠,建立较为集中强大的王权,并按封建原则分封土地给随从的封建贵族。1086年下令对全国土地进行调查,汇总这一调查记录的是被称为的土地台帐,通过土地归属、财产状况及耕作者身份,证实当时绝大多数土地已归封建主占据,广大生产者多已沦为依附农民,说明封建的生产关系已经确立。迟至13世纪初各种依附农民终于完成农奴化的过程,在农村形成统一的农奴阶级。当时在各地已建立起封建庄园,铁制农具得到较为普遍的应用,“”也已推行,“”仍在沿袭,产量约为播种量的3~4倍。畜牧业中养羊业盛极一时。13世纪时随着英国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农村中货币地租也逐渐取代实物地租及劳役地租,一部分农奴开始通过缴纳货币地租而逐步摆脱所应负的徭役,形成“约曼农”这一独立自耕农阶层。一些封建领主为追求更多的货币收入,开始扩大经营规模并雇佣雇工。“”即在这一背景下出现。领主们开始圈占公用地(即领主与农民共同使用的牧场、林场、荒地等),用栅栏、壕沟加以圈围,使之成为私人牧羊场。1349年黑死病流行,使英国人口减损1/3,失去大量劳动力的英国农村遍地荒芜,又给领主以扩大圈地的良机。乡绅(gentry)这一在圈地运动中发迹的农村新贵族,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开始按照资本主义方式进行经营。使用雇佣劳动,从事养羊和粮食的生产。14世纪后期英国的农奴制已基本消亡。15世纪时成为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中阶级的分化,生产者部分破产沦为雇工;另一些上升为富农,耕种领主的土地,或购置破产农民的耕种权,从事雇工经营,而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租佃农场主。中世纪后期是农村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开始形成和发展的时期。通过农民与土地分离、土地与资本结合的过程,形成了占有、经营与劳动相分离的地主(土地占有者)、租佃资本家(土地经营者)与雇工(生产劳动者)的农村中三个阶级。在18世纪英国完成了农村中由封建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的过渡转变。

西欧中世纪的农业文献

古代日耳曼人经济情况记载在罗马的典籍中。早在公元前1世纪中叶征服了高卢的罗马统帅凯撒(Julius Caesar,约公元前100~前43)在其所著《高卢战记》(Bellum Gallicum)中记载了早期日耳曼人土地尚未成为私有财产,农业是原始的,而畜牧业仍起主要作用的情况。1世纪末的塔西佗(Cornelius Tacitius,约55~118)在其所著《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中记述了日耳曼人已开始个体耕种自己的份地,并且耕地是在社员间定期分配,不平等现象也已发展起来的情况。6世纪编纂的是用拉丁文写成的萨里法兰克人审判惯例记录。说明法兰克人仍未完全实行土地私有,农业已成为主要生产活动,已具有相当高的水平。“敞田制”盛行,有些牲畜已在畜栏中饲养。800年左右由查理大帝公布的“”是关于管理王室庄园经济的指令。相当详尽地反映了庄园经济的内容,说明在法兰克领地中已采用“三圃制”。9世纪的法兰克王国,有些寺院曾编制过地产册(polyplique),记录了庄园上的土地利用与分配以及耕种者的负担等情况,是研究庄园的第一手资料。13世纪英国亨利(Walter of Henry,约1200~1283)的(Treatist of Husbandry)记叙庄园管家应该了解和掌握的事情,讨论了庄园管理及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西欧中世纪农业生产技术

西欧农业在地区上大体可分为两部分:①沿地中海的南部农业区。包括意大利、法国南部到西班牙等地。土壤松散,水分易于蒸发,春秋多雨,夏季干燥,适宜用轻型犁,以便松土保墒,耕后地块呈方形。这种轻型犁早在1世纪罗马帝国初期就已应用,一直延续到中世纪,二圃轮作的农作制也沿袭下来。②北方农业区。包括法国北部、德国中部及英国等地。这里土壤粘重,因而通用的是装有犁刀、犁板及轮子,便于深耕的重型犁。犁刀可划破切开坚硬的表土,犁板有翻土功能,有助于保存土壤中的水分及施用的肥料不被雨水冲走,轮子起支撑作用可减少操作者的负担。据传这种重型犁罗马时代在多瑙河上游南部地方曾使用过,但直到罗马灭亡后才开始推广;11世纪普及到法国北部及英国。这种重型犁需四头牛来牵挽,每两牛成一列;操作时一人挽牛,另一人扶犁。为了减少因犁重牛转弯不易而留下过多的地头,就尽量避免回转而沿同一方向作业,耕出的地块成长条状,即“条田”。为了集中劳力和耕牛,农户有组成犁组共同耕种的习惯。盛行的农作制是三圃制,这是把耕地分成三个大区,每年耕种其中两区,休闲一区,再依次轮换的制度。耕地收割后连同休闲地充做公共牧场,可由全村成员共同使用形成“敞地制”。三圃制下每年种植的安排以及每区农事操作的时间和作业内容,都是强制划一的,农民不能自由安排,因而有“强制轮耕制”之称。三圃制最初是在北法、南德等地的属于王室及修道院的庄园实行。8世纪末的“庄园敕令”和一些修道院的“地产册”已有记载。到了11~13世纪,在新开垦的土地上普遍推行,耕地面积得以成倍扩大。西欧中世纪的农田管理较为粗放。除偶尔在菜园和果园进行人工灌溉,一般耕地上作物发育所需要的水分是靠降雨来维持的,种籽撒播,很少中耕施肥。小麦等主要谷物收成好时,产量与播种量之比为4∶1或5∶1。经济作物中大麻和亚麻已普遍种植,葡萄的种植技术有所改进,种植面积随市场对葡萄酒的需求和价格升降时有变动。在法国,葡萄仅次于谷物,是占第二位的重要作物。17世纪后陆续引进原产新大陆的玉米、马铃薯及烟草。大青等染料由于获利丰厚,在适宜种植的地方也广为栽种。作为农民主食黑面包的原料是用黑麦和燕麦加工混合的面粉制成的。黑麦的产量与小麦大致相等的局面在持续了较长时间后,从18世纪初开始下降。饲养的家畜种类基本同前,但饲养的方式,大牲畜有的已改为栏养,主要是为了取得乳产品,役畜的体制在10~13世纪间有所改进。在驾驭技术上有牛轭、马蹄铁和挽具的改进和推广;马除了骑乘也可用来拖挽耕田,役畜的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但在整个中世纪农业中,由于役畜不足,适于拖曳的役畜价格高昂,所以即使是富裕的农庄,也没有足够的牲畜来满足大田作业的需要。养羊业因16世纪毛纺工业兴起对羊毛的需求加大,曾一度得到较快发展。由于家畜的需要,优质饲草的种植一直受到重视。以后部分休耕地开始改种牧草,使肉类和粮食生产的比重逐步趋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