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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月令》

内容评介全书基本上以士民(中小地主)的家庭为背景,按月叙述有关治生(以农业为主)的事项和经验。在农业生产方面,此书涉及耕作(各类田土的耕作)、繁殖(各种作物的播种、分株、移植以及木本植物的插枝、压条等)、管理(中耕、除草、施肥、剪枝、防虫、扫叶等)、收获(包括伐木和采集野生药用植物)、养蚕、纺织,以至农产品的贮藏加工(特别是酿造)、农产品的买卖等。

东汉时代的一部以农家月令为体裁的农书,也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农家月令书。

著者生平

著者崔寔(约103~170),字子真,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他的家庭是当时的“望族”。从西汉末年他的高祖崔朝起,连续几代曾有多人在各地做大官。崔宴本人曾任议郎、东观著作、五原和辽东两郡的太守。他在五原太守任期内,曾教当地群众种大麻,并从河东(今山西)招聘有经验的老农教五原群众纺纱、织布。他在另一部著作《政论》中,对辽东耕犁使用不便之处进行了评论。这些事迹说明他关心农业生产技术,而且有实际经验,为民众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

成书经过

崔寔以士大夫的身份在当时首都洛阳多年经营着一个庄田,以蚕桑(从种桑、养蚕到纺、织、染和制丝绵)、酿造等家庭手工业为辅,还进行农产品、纺织品、丝绵等的商品交易。集“士、农、工、商”于一身。他为了把自己的亲身体验传授给人们,遂仿效《礼记·月令》的体裁,把逐月应做的农事一一写了下来,题名《四民月令》。

内容评介

全书基本上以士民(中小地主)的家庭为背景,按月叙述有关治生(以农业为主)的事项和经验。在农业生产方面,此书涉及耕作(各类田土的耕作)、繁殖(各种作物的播种、分株、移植以及木本植物的插枝、压条等)、管理(中耕、除草、施肥、剪枝、防虫、扫叶等)、收获(包括伐木和采集野生药用植物)、养蚕、纺织,以至农产品的贮藏加工(特别是酿造)、农产品的买卖等。

《四民月令》中首次记述的一些农业生产技术,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例如作物的播种量与土壤的肥瘠密切相关,他提出不同作物的播种密度要因地块和作物而异,没有固定的标准。在二月三月种禾(粟)中他提出的原则是“美田欲稠,薄田欲稀”。在“三月可种稻”中则主张“美田欲稀,薄田欲稠”。这些观点为作者所接受并加以引用发挥,成为后世农书引证的依据。

《四民月令》五月条指出“是月也,可别稻及蓝,尽至后20日止,可菑麦田”。“别”,系方言,即移栽的意思。因此,“别稻”是中国水稻移栽的最早记载。

《四民月令》所要解决的是一个大家庭的衣食生活,所以除大田生产以外,农产品收获后的贮藏加工占很大的比重。在经营管理上很注意利用农产品的季节差价以获利。本书各月除春夏农忙之外,每月都有农产品加工的项目。如正月酿春酒、作诸酱,二月作䤅(干榆荚加工),四月备枣,六七月作曲,九月作葵菹,十月酿冬酒、作脯、腊,十一月作醢等等。书中提到五月七月粜大小豆,籴大小麦,八月粜种麦(播种用)籴黍;四月籴麦广和大麦。而到了二月农民吃粮青黄不接时,则“可粜粟、黍、大小豆、麻和麦子”。

此外,书中对于祭祀的习俗和物质准备也叮咛备至。作者有耕战并重的传统思想,也是为了保卫其庄园的安全,因而于有关弓弩武器的材料准备、制造和修缮,所谓“缮五兵,习战射,以备寒冻穷庖之寇”(九月条)等事项都列入月令之中。其他如采集中药、制备药物、婚丧、嫁娶以至童蒙读经等都有记述。因此,《四民月令》作为一部月令农书,实际上又超越了农业生产的范畴,延伸到如何经营管理庄园家庭的经济和家庭的生活保健,以及维持传统的家族精神信仰、文化生活诸多方面。

《四民月令》记述和总结了公元2世纪的黄河中游(以洛阳地区为背景)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和农家生活概况。对于后世有着比较深远的影响。本书不仅是农家月令的开创者,还可称为是一部优秀月令体农书的代表作。

版本介绍

《四民月令》原书已佚。自清代乾隆后期起陆续从摘录过该书的古籍中(如《玉烛宝典》等)辑录刊印各种辑本。比较著名的有清代严可均辑本。今人的《四民月令校注》(1965,上海中华书局)、缪启愉的《四民月令辑释》(1981,农业出版社)是受到国内外学者重视和好评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