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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土物三宜说

“物宜”,战国时也已开始注意,《管子·地员》中说的“草土之道,各有谷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物)”以及“凡彼草物,有十二衰,各有所归”,阐明了不同植物各有一定的生态环境条件。春秋战国以后各时代的农学家,继承并发展了“三宜”思想。汉代氾胜之,根据作物的共性,总结出“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五项措施。

中国统农学思想之一。即时宜、土宜和物宜,或称天时、地宜和物性。系中国古代农学家总结出的,根据气候、土壤和作物三者各不相同的情况和特性,而采取相应生产措施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春秋战国时期,在农业生产中,“天时”处于较为突出的地位。人们认识到天时能决定作物的生长和收成好坏,因此强调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都要加以重视,《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荀子·王制》:“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地宜”一词,战国时候已出现,其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也有认识,《管子·治国》:“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管子·地员》通篇的主要精神,则在于要按“土宜”原则,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等生产,《周礼·地官·大司徒》中的“土宜之法”,则是为了“辨十有二土之名物,……而知其利害,……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对于“物宜”,战国时也已开始注意,《管子·地员》中说的“草土之道,各有谷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物)”以及“凡彼草物,有十二衰,各有所归”,阐明了不同植物各有一定的生态环境条件。

春秋战国以后各时代的农学家,继承并发展了“三宜”思想。汉代氾胜之,根据作物的共性,总结出“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五项措施。同时,又根据各种作物的特性和要求,提出不同的栽培方法和措施,从而为农业生产确立了“物宜”原则。明确提出“三宜”和对之进行全面总结的是明代马一龙的,书中说:“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清代则把能否按照“三宜”原则进行农事操作,作为判断是否为“良农”的标准。《农书》又进一步强调了掌握“三宜”原则的必要,说:“天有时,地有气,物有情,悉以人事司其柄。”

在中国古代农业生产中,“三宜”原则贯穿于农事活动的始终。如因时、因地、因物制宜,采取机动灵活的耕作方法,是中国古代土壤耕作的优良传统之一。因土耕作方面的具体经验是:因土质,定时宜;因土质,定耕法;因地势,定耕法;因地势,定深浅。因时耕作的主要经验有:因时宜,定耕法;因时宜,定深浅;因时宜,定早晚。因物耕作方面的经验则是:因作物,定时宜;因作物,定深浅;因作物,定耕法。上述在土壤耕作上的灵活性,乃是对自然条件的复杂性和作物特性多样的适应,目的在于采取多种方法和机动灵活的耕作措施,以更好地实现精耕细作,调养土壤。18世纪,杨屾在《知本提纲》中,以陕西关中兴平等地的经验为据,提出了施肥要注意时宜、土宜和物宜。所谓“时宜”,就是“寒热不同,各应其候”,如春季宜于用人粪和牲畜粪;夏季宜于用草粪、泥粪和苗粪;秋季用火粪;冬季用骨、蛤和皮毛粪之类。所谓“土宜”,就是“随土用粪,如因病下药”,阴湿地要用火粪;黄壤要用粪渣;沙土要用草粪和泥粪;水田要用皮毛、蹄角和骨蛤粪;高燥的地要用猪粪之类。所谓“物宜”,是因为“物性不齐”,所以“当随其情”,例如把骨蛤蹄角粪和皮毛粪施于稻田,把黑豆粪和苗粪用于麦田和粟田,种瓜、菜则用人粪之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