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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农村自然经济解体

国内资本的新式工业也开始兴起,逐渐破坏了作为自然经济支柱的家庭手工业,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进程,使农村自然经济明显解体。耕织分离以家庭成员自然分工为基础的“男耕女织”是自然经济的典型形态。“耕”和“织”的分离是近代自然经济解体的一个重要方面。元代以后,棉花逐渐取代丝、麻,成为最主要的纺织原料。这时的“耕织结合”主要是粮棉生产和棉纺织手工业的结合。

半封建半殖民地条件下,外国工业品和国内新式工业(包括外资企业)瓦解个体农业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将广大农民卷入国内外市场的历史过程。自然经济是指生产者不借助市场交换,在本经济单位内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自给自足经济。鸦片战争前,城乡商品经济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自然经济开始分解,但仍占主导地位。近代,特别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在继续扩大商品输出的同时,加紧资本输出,在中国直接投资工矿业和交通运输业。国内资本的新式工业也开始兴起,逐渐破坏了作为自然经济支柱的家庭手工业,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进程,使农村自然经济明显解体。

耕织分离

以家庭成员自然分工为基础的“男耕女织”是自然经济的典型形态。“耕”和“织”的分离是近代自然经济解体的一个重要方面。

元代以后,棉花逐渐取代丝、麻,成为最主要的纺织原料。这时的“耕织结合”主要是粮棉生产和棉纺织手工业的结合。明清时期,棉花种植和棉纺织业朝着普及和专业化两个方向交错发展。但是,由于自然和社会等条件的限制,总有一部分农户不可能自己植棉和纺纱织布,需要从市场买布做衣。鸦片战争前后,这些农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一半。同时,在福建、广东、四川、云南等非植棉区以及其他地区,出现了一批非棉农纺织户,一些地区有了棉花商品市场,植棉与纺织已部分分离。至于棉纱,这时仍是自给性生产,极少投入市场,纺和织的结合十分紧密。

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9世纪六七十年以降,洋纱、洋布进入中国市场,部分取代土纱、土布。但起初主要限于商品土布和用商品棉纺的自用土纱,对自种自纺自织自用的家庭棉纺织业尚未构成威胁。甲午战争后,一方面,进口纱、布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开始在中国设厂制造,国内资本的机器棉纺业也同时兴起,从市场销售和原料供应两头给土纱、土布以致命的打击,加速了农民家庭棉纺织手工业的衰败。

由于洋(机)纱和洋(机)布在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差异,手纺业和手织业遭受破坏的时间先后和程度大小也各不相同。当时洋(机)布的生产率比土布约高3倍,而洋(机)纱比土纱约高80倍。农民首先是用洋(机)纱取代传统的土纱。起初,织布户只以洋(机)纱作经纱,纬纱仍用土纱,以后发展为经、纬全用洋(机)纱。1860年前,洋纱占土布用纱量的比重不到1%,1894年增加到23.4%。此后,取代进程加快,到1913年,洋(机)纱比重达72.3%。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洋纱、洋布进口减少,土布中的洋(机)纱比重一度下降。20年代后,再度回升,到抗日战争前夕的1936年,洋(机)纱已占土布用纱总量的76%。剩余24%的土纱主要用于农民的自给布。这意味着农民家庭的纺织结合已基本分离。

洋布、机布取代土布的进程较为缓慢,也更不彻底。因为个体农户利用辅助和闲散劳力纺织自用布,几乎可以不计成本。同时,洋(机)纱的大量销售,本身就制约着洋(机)布对土布的取代。据统计,1840年进口洋布273万匹,占全国棉布消费量的0.46%,1860年为3.2%。1890年,国内开始机布的少量生产。1894年,洋(机)布占全国棉布消费量的14.2%,1913年增加34.8%。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进口洋布减少;国内棉布消费中的洋(机)布比重有所下降。此后,虽然洋布进口继续减少,但国内机布产量明显增加,成为排挤土布的主要力量。机布、洋布所占比重回升,到1936年已达56.8%。这时全国棉布消费中,商品布约占90%,自给布约占10%。原有的耕织结合趋向解体,但很不彻底。洋(机)所取代的主要是土布中的商品布。至于自给土布的绝对量,缩减有限,19世纪末20世纪初甚至有所增加。这反映了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顽强性。

农产商品化

鸦片战争前,某些农副产品的商品化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进入近代,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对外贸易的扩大,出口农产品数量增加。丝、茶更是出口大宗,1840~1894年间,丝和茶的出口量分别增加8.3倍和3.3倍。由于厂丝出口,出现了蚕茧市场。道光年间以后,漕粮部分改征折价,某些地区的也部分为或折租所代替。这些都是以农产品一定程度的商品化为条件的。

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急剧扩大和深入,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加快,出口农产品,如大豆、花生、芝麻、油菜籽、桐油、牛羊皮、鲜蛋等,相继被卷入世界市场,甚至以出口为主。随着国内机器棉纺织、面粉、卷烟等新式工业的兴起,棉花、小麦、烟草的市场销售量也不断扩大。

在对外贸易和国内新式工业的刺激下,一些地区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的种植扩大,形成了若干大小不等的专业性种植区,出现和发展了经济作物区和粮食作物区之间的粮食交换。加上城市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粮食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了。据统计,1840年的粮食商品率为10%,1894年增至16%,1936年达29%。整个农林牧渔产品中的商品比重,1920年为37.6%,1936年增至43.9%。农民向市场出售的产品比重在提高,向市场购买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数量也在增加。据1921~1925年对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7省17处的抽样调查,农户收入中现金占58.1%,实物占41.9%,支出中现金占47.6%,实物占52.4%。农民同市场的联系明显加强了。

局限性和不平衡性

近代出现的自然经济解体,不是中国经济自身的正常发展,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产物。农产品出口,农村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外国资本主义的需要,因而是畸形的。农产品的商品化带有很大的选择性,商品率较高的主要是大豆、芝麻、桐油、蚕丝、花生等西方国家需要的农产品,以及棉花、烟草、小麦等少数几种同时充当国内工业原料的农产品。其他农产品,特别是稻米、玉米、高粱、谷子、甘薯等大面积种植的粮食作物,商品率很低,仍然以自给性生产为主。农民从市场购买的生产、生产资料,除铁器农具外,则主要是洋(机)布、洋(机)纱和煤油。在部分地区,农民购买煤油照明,而出卖原来用于照明的桐油、菜籽油、桕油、白蜡等,构成市场交换的主要内容。

自然经济的完全解体,最根本的标志是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的农工结合体的瓦解。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还远没有达到这一步,自然经济的解体极不彻底。由于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不发达,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很低,农业以外的就业机会很少,再加上人口的巨大压力,困守小块土地的农民,既不能离开农业,又不能完全靠农业为生,只好以工补农、以副补农,千方百计维护农工合一的家庭经济结构。洋(机)纱排挤土纱,农民就购买洋(机)纱织制土布,产生新型的耕织结合。经营规模的狭小和农工结合体的存在,从根本上阻碍着农民由自给性生产向商品生产的转变。为了购买和生存,农民也要向市场提供商品,但往往是以降低其生活水平为条件的。其最终结果不是商品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是相反。在地区上,发展也极不平衡。通商口岸、大中城市附近和铁路沿线地区,自然经济的解体比较明显,其他地区,特别是交通闭塞的西北、西南大部分地区,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到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敌人的残酷破坏和野蛮封锁,一些原来商品经济比较发达,自然经济解体明显的地区,又倒退到了自然经济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