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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效作用测定

测定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剂混用是否有增效作用的农药混用毒力测定。按混合药剂种类的不同,增效作用测定可分两大类。药剂与增效剂或辅助剂混用一种药剂同增效剂或辅助剂混用时,由于增效剂或辅助剂单独使用对生物对象一般不表现有效力,混合到药剂中是否有增效作用,有两种测定方法:①死亡率比较法。用系列的剂量(或浓度)的药剂处理一种生物群体所得到的从低到高的死亡率

测定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剂混用是否有增效作用的农药混用毒力测定。按混合药剂种类的不同,增效作用测定可分两大类。

药剂与增效剂或辅助剂混用

一种药剂同增效剂或辅助剂混用时,由于增效剂或辅助剂单独使用对生物对象一般不表现有效力,混合到药剂中是否有增效作用,有两种测定方法:①死亡率比较法。用系列的剂量(或浓度)的药剂处理一种生物群体所得到的从低到高的死亡率,与相同剂量(或浓度)的同种药剂加有一定比例量的增效剂或辅助剂所得到的死亡率相比较。如同剂量(或浓度)的死亡率都比未加增效剂或辅助剂的有显著的增高,则表明有增效作用;②等效剂量比较法。将药剂单用时对生物对象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也可用致死90%或其他死亡率的剂量或浓度)同药剂中加有增效剂或辅助剂后对生物对象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测定出来,并计算各个致死中量的标准误差。如果药剂中加有增效剂或辅助剂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比药剂单用的要小,经统计分析两者间的差异又达到差异显著标准,就可肯定有增效作用。其增效的大小,用活性系数来表示:

增效作用测定

凡活性系数大于1,则表明有增效作用。反之则表明有颉颃作用。

多种药剂混用

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剂混用时,由于各药剂对生物对象都具有各自的效力,测定是否有增效作用,要先测定出各种药剂单独使用对生物对象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按各药剂的致死中量计算出相对效力,如将其中第一种药剂的效力作为标准,则第二种药剂相当第一种药剂的相对效力P21为:

P21=λ1/λ2

式中 λ1λ2分别表示第一种药剂和第二种药剂的致死中量。

药剂混合使用时的用量,应按各药剂用量在混用中所占的比例,以其相对效力的大小折算为标准药剂(即所谓第一种药剂)的用量,并计算成在混合使用中的药剂总量,再计算出药剂混用致死中量的理论值,同药剂混合使用对生物对象的实际值(致死中量)比较,如理论值大于实际值,经统计分析,差异显著,表明有增效作用,反之则有颉颃作用。增效作用的大小,用增效系数来表示。

增效系数=药剂混用的致死中量理论值/药剂混用的致死中量实际值

凡增效系数大于1,表明有增效作用,反之则有颉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