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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治河防洪史

整治河道以兴水利,防御洪水以避灾害的历史。中国江河治理历史悠久,尤其是黄河治理在人类治河防洪史中是值得重点提出的。先秦的治理中国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大约发生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禹贡》中说他以黄河为重点,遍治全国大江大河。当时已修筑堤防和疏浚河道。春秋时已有较大规模的堤防,战国时以筑堤御水著名的有白圭。黄河下游,在今河北省境,战国时筑有大堤,堤距50里。

整治河道以兴水利,防御洪水以避灾害的历史。中国江河治理历史悠久,尤其是黄河治理在人类治河防洪史中是值得重点提出的。

先秦的治理

中国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大约发生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禹贡》中说他以黄河为重点,遍治全国大江大河。当时已修筑堤防和疏浚河道。春秋时已有较大规模的堤防,战国时以筑堤御水著名的有白圭。黄河下游,在今河北省境,战国时筑有大堤,堤距50里。西岸属赵、魏,东岸属齐,他们筑堤防护自己的疆土,以邻为壑。秦代统一天下,才调整江河两岸一些不合理的堤防。以后堤防陆续增筑,事先没有全面规划,堤线的布置、堤距的宽窄、堤身大小等等都不甚合理。

两汉治黄

汉代黄河已成为地上河,洪灾逐渐多起来。

自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起,黄河就有决溢记载。有两次大决,水由鲁西入泗水,下游从淮水入海,最早一次是汉文帝十七年,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最有名的是瓠子决口(见瓠子堵口)。西汉末年黄河及汴渠决溢为害,到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黄河在魏郡(治邺,在今临漳县西南)决口(见黄河改道),长期漫流不堵直到王景治河、汴成功,河道才固定下来,在古河道之南,由今山东北部入渤海。

两汉大力治理黄河下游,以修堤、堵口为主,还有疏浚,裁湾取直,修筑护岸,石激等。特别是王景治河的规模,在现代以前是空前绝后的。引黄的汴渠口水门(闸)在西汉主要是木土工程,东汉改为石工,号称石门,一直延用到南北朝。西汉时,为了黄河漕运还开凿过砥柱(在鸿嘉四年,公元前17年)。西汉时关于治黄方案和意见很多,最有名的是哀帝时的贾让治河三策(见西汉治黄)。

东汉初年治黄、治汴的议论也不少,主要问题是挽河回故道还是由汴侵入淮、泗。王景治河后,河向东流,维持了900多年。

两晋南北朝时的水灾

东汉、三国时都有决溢记载,西晋灭吴(280年)后300多年南北分裂,黄河下游地区战乱最多,没有决溢记载(中游有两次),也没有修筑堤防记载,汉水、长江倒有修堤、筑石激等工程。魏、晋、南北朝战争多,江、淮、黄、海等干支流上都有用水攻守,造成人为洪灾的记录,共约20次。最大的一次是梁天监十五年(516)和北魏争夺寿阳(今安徽寿县),在今安徽五河县境,修浮山堰,横截淮水。除寿阳城被淹外,汛期堰溃决后,下游溺死十几万人。

隋唐治黄

隋及唐前期一百六十多年间(自隋开皇九年灭陈至唐天宝末年,589~755)黄河平均二十几年一次决溢,堤防逐渐完备。唐后期150年间(唐至德元年至天祐四年,756~907)平均十几年一次决溢。隋唐治河情况,记载不多,但两岸自今河南孟县以下至海口(在今利津东)已筑成千里遥堤。最下游有人工分洪及人工改道的记载。黄河支流,伊洛河曾多次决溢成灾并修有堤防等。三门砥柱,为了漕运曾多次修凿;汴渠口的闸、堰工程也是经常修治的目标。

五代北宋治黄

五代(908~960)黄河水灾由平均三、四年一次增加到二、三年一次,经常修堤堵口。北宋160多年(960~1127)黄河决溢平均每一、二年一次,灾害多,规模大。当时治河议论多,修防勤,工程技术也有提高;但战略性措施不恰当,不能收到效果。

北宋初期,治河方针有恢复遥堤和下游开支河分流两种主张,大多数主张后者,认为“治遥堤不如分水势”,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李垂上《导河形胜书》三篇,主张自滑州以下向东北分为六支与海河水系混流入海。北宋中期以后治河方针的争议集中在东流、北流之争(见北宋治黄的东流和北流),双方都没有有效办法,就有人认为河道所在总有水灾,不如迁民避害,听其自然。到后期有人总结治河经验说:“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如本朝!而徇众人偏见,欲屈大河之势以从人者,莫甚于近世。……河流混浊,泥沙相半,流行既久,迤逦淤淀,则久而必决者,势不能变也。或北而东,或东而北亦安可以人力制哉!为今之策,正宜因其所向,宽立堤防,约拦水势,使不至大段漫流。”这种主张和初期的恢复遥堤相近。

北宋治河,除设专职官吏外,地方官都兼河堤使等职。规定河堤要普遍植树,每年春季准备防汛物料,修缮堤防,疏治河道,调动夫役常至10万以上。由于河道变迁,经常创筑新堤,施工有法定规范。到后期,按堤防距水远近分为两类、六等。治黄险段普设埽工,前期自今河南孟县以下已有著名埽工四、五十处;后期河道北流,元丰四年(1081)统计有著名埽工59处。埽工已很成熟,既用以护岸,因所在位置及作用分若干类,又用以堵口。护岸、截流、挑溜等建筑物还有木岸、木笼、马头、锯牙、约、软堰、硬堰等。熙宁六年(公元1073)王安石当政,设疏浚六河司,试用“铁龙扬泥车法”及“浚川杷”等机械,疏浚河道,效果不好。北宋人对河流水文已有不少知识,把季节性涨水分为十类(见信水),对水势及其性质也加以分类,对淤淀的土质也定性分类。北宋治河的专著多已失传,仅沈立《河防通议》的一部分内容保存在元人沙克什编辑的同名书中。

金元治黄

北宋元符二年(1099年)黄河东流断绝,改向北流,到南宋初(建炎二年,1128年)一次人为决口,黄河向东分由北清河(后大清河)及泗、淮入海。金灭北宋后的40年间“或决或塞,迁徙无定”,向南、向东或向北漫流。大致自金正隆末年(1160年左右)起,除有时决溢向东、向北外,河水经常南流由淮水支流入淮。大定时(1170年)才有修防记载,方针是重北轻南,希望黄河南流。所用方法同历代一样,不外修堤、筑埽、堵决、分流。这样维持了40多年,到蒙古南下攻金,黄河又处于放任状态,长达60余年。

元统一全国后才又有修防。元初黄河基本上南由颍、涡入淮,以后更多地北由泗水入淮,摆来摆去,多次迁徙,没有大力治理。到元末至正十一年,(1351)有贾鲁治河,主要是堵口,黄河仍决溢不断。

明清治黄

明清治水,以保证京杭运河的漕运畅通为主。所谓“今日治河乃是恐妨运道”。黄河下游自淮阴以北入淮,淮阴以上的防治,多以分水入淮为主要手段。所以当时黄淮运的治理成为一盘棋。

明前期的南分北堵 明初的30年间未大治理,以后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的159年中,两次大的堵口工程都是在运河堤上进行的(1448~1456年的沙湾堵口,1492~1494张秋堵口)。后来采取南分北堵的方针,北岸修筑了太行堤等大堤,向北的决口减少了。到正德、嘉靖时(16世纪前半期)多在商邱至徐州上下,两岸决溢,分流向东。到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这一带的河道竟分成十几股,漫流而下。

明成化七年(1471年)在黄河、运河上设总理河道,专职管理,地位相当于一省的负责官吏,后来就成了400多年通行的制度。晚明治黄河,自明晚期到近代,300多年(明隆庆元年至民国末,公元1567~1948)黄河平均每一、二年一次决溢。明晚期潘季驯治河,反对分流或另改新道,主张以遥堤御洪水,以缕堤约束中水以下流路,冲刷河床,提出“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说法;以洪泽湖拦蓄淮水,借淮水冲刷黄淮合流后的河道;反对黄运分离,提出治黄即以治漕。于是两岸大修堤防,制定修守制度,严格控制水流,固定河道。他的主张实施后,淮水涨溢难消,泗州明祖陵有被淹的危险,因而被撤去治河的职务。后来的继任者主张分黄导淮,为黄河开一支河,另导淮水入江、入海。又开泇河,使黄运分家(见中国古代运河)。明末河患深重,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围攻开封,明朝的官吏决河堤淹义军,结果冲没开封城,死者数十万人,是一次人为的浩劫。

清前期治黄 清初对黄河亦未大治理,直到康熙时用靳辅治河。靳辅听从幕僚陈潢的说法,继承潘季驯的主张,自康熙十六年到二十七年(1677~1688年)实施他的计划,效果是以后二、三十年内黄河决溢次数由平均一、二年一次,减为四、五年一次,灾害缩小。他比潘季驯更大规模地修减水坝,减泄特大洪水;更明确地主张蓄淮河清水抵御黄河浊水并以清释浑。他虽提出为淮水下游找出路,但未能实施,以致苏北水灾严重,无法减轻。他和潘不同的是把黄运彻底分开,仅在清口交叉。清口在淮黄合流,黄运交叉处,成了清代治黄淮运的重点,做了许多工程,主要目的是要淮水能顺利流出,可以刷黄淤,可以济运道,可以消淮涨,但效果并不大。

清后期治黄 靳辅以后治河的多沿用靳说,但河政日益腐败,灾害并未减少。后来他们过多地使用减坝,减水入洪泽湖,成了黄河防洪的重要手段;还由此提出了以黄济清,把沿途澄清的入湖黄水用来抬高洪泽湖水;黄运虽分开,后来有时又引黄济运;导淮下游虽修了归江十坝归海五坝,苏北里下河地区情况并未改善。他们在治河技术措施上有不少改进,例如:黄河上曾引用治永定河经验大量修挑水坝;在黄河和海河水系等多沙河流上大量放淤固堤(在18世纪);后来在黄河上推行石工和砖工等等。

清代河政 清代极重治河,康熙帝和乾隆帝都曾亲自指挥,决定方案;各代的堵口大工多半派钦差大臣督工,法规严密,失职的官吏处分很重。但自乾隆中叶(18世纪中期)以后随着政治的腐败,治河成为官吏最大的贪污手段。后来每年岁修费用高达白银数百万两,一次堵口费用多至一、二千万两,另外还加上民间的征发也是上千万两。当时全国的赋税每年收入不过6000万两。大量金钱被贪污浪费,用到工程上的不到十分之一。

近代的黄河

到近代,清政权由于内忧外患更放松了河防。咸丰五年(1855)黄河自兰阳铜瓦厢决口,东北流,下夺大清河道入海。运河以西300里间无河道,平地漫流约20年,才筑堤成河。同治末、光绪初(19世纪70年代)关于是否挽河南回故道,曾有一段争议,类似北宋东流、北流之争。清代早就有人主张改河道入大清河,这次争议在决口20年之后,加杂一些地方性的偏见,双方都没有强有力的理由,清廷当时没有兴大工的力量,迁就既成事实,不再提挽河回南。当时已有人提出大清河太窄,以后三十几年决溢集中于运河东,大清河道上。改道后50多年,山东每年都有水灾。

民国时期(1911~1948),运河已废,黄淮分离,问题已简单些,但政治混乱,帝国主义侵略愈亟,河政并无起色。30几年中,决溢100多次,大灾时,受灾人往往达到几百万。虽有西方新技术的引进,也只是在上、中、下游全面治理等理论方面,规划、勘测、水工等技术方面稍有引用,河工修防无大改进。1938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当时政府挖开郑州花园口大堤,黄水南流,从颍水入淮,受灾人口1250万,死亡89万,直到1947年才堵塞。

明、清、民国的江淮等河

这一时期由于黄河夺淮,淮河中游水灾也多起来,同时由于淮水涨溢,威胁泗州的明朝祖陵,黄河向南分水也受到限制。其他河流长江、汉水上已系统的修筑堤防;海河水系自金、元以来水灾和筑堤日渐增多;东北的辽河、松花江、大凌河等,辽、金、元三代也有些水灾记载。淮河灾害到黄河改道后,仍未减少,清末和民国都提出导淮问题,但实际未做多少工作。长江以荆江段灾害最多,明清以来,荆江以下至江苏境陆续修成堤防,到民国仍时常有水灾,支流如汉水等也是如此(见长江治理史)。海河水系上,清代治永定河(见海滦河水系治理史)用力之多,仅次于治黄,大修两岸堤防,企图固定下游河道,但仍经常决溢成灾。珠江水系的治理,也是明清以来的事(见珠江水系治理史)。

明清治河著作

明清以来水利著作中治河防洪方面如《河防一览》《治河方略》等专书以及属于史料编辑的《行水金鉴》、《续行水金鉴》等都是较著名的文献。河工技术方面如《安澜纪要》、《迥澜纪要》等是出自老河工王全一之手,别人代为编辑的(见郭大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