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收藏  点赞 

育林基金

中国林业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育林费,所形成的一种林业专业基金。它是为贯彻采育结合的方针,保证采伐迹地及时更新,并有计划发展育林、造林事业,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以林养林的原则,在销售环节按规定的单位产品(如1立方米)计征的以林养林制度。育林费收缴后,由各级林业管理部门专户存入银行。

中国林业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育林费,所形成的一种林业专业基金。它是为贯彻采育结合的方针,保证采伐迹地及时更新,并有计划发展育林、造林事业,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以林养林的原则,在销售环节按规定的单位产品(如1立方米)计征的以林养林制度。育林费收缴后,由各级林业管理部门专户存入银行。

中国于1962年建立了国有林育林基金制度,1964年又建立集体林育林基金制度,1972年农林部和财政部共同制订并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有林育林基金用于国有林区采伐迹地、林间空地和荒山荒地的更新、造林、育林和护林等项费用的支出,其中用于基本建设支出部分,应纳入基本建设计划,按基建管理体制审批使用。集体林育林基金用于集体林采伐迹地的更新,竹林垦复,营造大面积用材林,以及育林、护林和扶助合作林场等项费用的支出。并可优先用于原缴纳单位。育林基金按规定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专用专储,先存后用,不准挪作他用。年终有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