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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数

与比较圆柱体体积之比。属树干饱满度指标,干形愈饱满,形数值也愈大。随比较圆柱体所取的高度(h)和横断面积(g)不同而有不同的形数。其一般表达式为:。胸高形数比较圆柱体的高度等于树高,横断面积等于树干胸高断面积的形数()。此式1800年由波尔逊(C.Paulsen)最先提出,1812年郝斯费尔德(W.Hossfeld)开始用于立木材积测算。

树干材积(V)与比较圆柱体体积之比。属树干饱满度指标,干形愈饱满,形数值也愈大。随比较圆柱体所取的高度(h)和横断面积(g)不同而有不同的形数。其一般表达式为:

胸高形数

比较圆柱体的高度等于树高,横断面积等于树干胸高断面积的形数()。此式1800年由波尔逊(C.Paulsen)最先提出,1812年郝斯费尔德(W.Hossfeld)开始用于立木材积测算。对立木取一定平均胸高形数值,测知树高和胸高断面积后,按立木材积基本公式V=hg1·3f1·3可算出树干材积。在概略计算树干材积时,针叶树的树干形数通常取0.45,阔叶树取0.40。如要较精确地确定树干材积,则需编制形数表。形数表的常见形式有两种:一是根据形数与树高的关系按回归方程求出不同树高的形数(式中ab是回归参数)。这种形数表需分别树种或树种组编制。另一是根据形数与树高和形率的关系为不同树高和形率定出形数值。苏联特卡钦柯(М.Е.Ткаиенко)1911年曾指出:“如果树高相等,形率也相等,则各乔木树种的胸高形数都近似。”他据此编制了适用于各乔木树种的一般形数表。此外,也可用希费尔公式()编制这种一般形数表。

胸高形数是最早提出的最基本的形数,一般所称形数即指此。但作为干形指标,它有一个重要缺点,即不能脱离树高而独立反映干形,在干形饱满度相同时,它随树高增长而下降。

正形数比较圆柱体的咼等于树高,横断面等于1/10树高处的树干横断面的形数()。又称标准形数、真形数。为德国斯马林(H.L.Smalian)1837年所提出。它可以独立反映干形。对于抛物线体,它恒等于0.556。作为干形指标,f0.1优于f1·3,但f0·1要求测定1/10树高处直径,实践中应用不便,除用于干形分析研究外,很少用它计算立木材积。

实验形数

比较圆柱体的高等于树高加3米,横断面等于树干胸高断面的形数()。由中国林昌庚1961年提出。它吸取了胸高形数以胸高为测点,应用方便,及正形数能独立反映干形的优点。经验证表明,一个树种取一个平均实验形数计算林分蓄积,可取得与通常二元材积表大体相当的精度。其计算公式为

М=(H+3)·Σg1·3·f3

式中 M为林分蓄积;H为林分平均高;Σg1·3为林分断面积总和;f3是平均实验形数。中国用大量的实测数据,经过计算得出针叶树种的平均实验形数为0.39~0.45,阔叶树种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