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收藏  点赞 

台湾林业

1926年台湾省森林面积为215万公顷,到1942年底下降至172.9万公顷,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即在台湾采伐森林达20万公顷之多。1945年台湾光复后,设林产管理局主管全省林业行政;1976年成立林务局,为加强国有林的经营管理,将原有7个山林管理所及7个林场改建为13个林区管理处,下设43个森林事业区,共管理2900多个林班。台湾省有30万公顷防护林,92%为国有。

台湾省森林面积为196.9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5.1%,活立木总蓄积量22684.6万立方米(根据台湾省林务局1977年森林资源统计资料)。天然林占全省森林面积的80%,多分布在海拔较高的山地。主要树种有红桧、扁柏、峦大杉、肖楠、台杉、铁杉、台湾云杉、台湾冷杉、台湾黄杉、台湾五叶松、台湾松,以及乌心石、台湾云叶、相思树、香楠、樟等。此外还有分布很广的竹类。台湾具有热带、亚热带气候带,而垂直带则兼具有热、温、寒三个气候带、植物种类丰富,计有100多科,4000余种,其中与大陆同种的有780多种。主要林区以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大雪山等最为著名。

据历史文献记载,17世纪前台湾大部原野都为茂密森林所覆盖,森林开发始于明末郑成功时代,当时只限于采伐用作舰船和提炼樟脑的木材。大规模采伐始于日本军国主义占领台湾省之后,1912年开发阿里山林区,1915年又在太平山林区与八仙山林区砍伐森林。据统计,1926年台湾省森林面积为215万公顷,到1942年底下降至172.9万公顷,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即在台湾采伐森林达20万公顷之多。1945年台湾光复后,设林产管理局主管全省林业行政;1976年成立林务局,为加强国有林的经营管理,将原有7个山林管理所及7个林场改建为13个林区管理处,下设43个森林事业区,共管理2900多个林班。台湾省有30万公顷防护林,92%为国有。为了鼓励造休,规定私人造林实行减免土地税收,并供应树苗。此外,还奖励林产品出口和林业劳务输出。1977年以来平均每年造林近3万公顷。台湾省重视森林旅游业,已开辟阳明山、乌来、石门、雾社、合欢山、日月潭、溪头、阿里山、垦丁公园、秀姑峦溪、大鲁阁峡等11个旅游点。

台湾省所产木材,大部供本省消费。过去,年出口10万立方米以上,主要是红桧珍贵木材。50年代后,开始有枕木、家具等木材加工品出口。随着人造板、造纸、化学纤维工业的发展,木材需要量大增。1970年进口木材152万立方米,首次超过自产量,到1982年达703.5万立方米。从1976年起,台湾省实行“林业经营改革方案”,为保证林业既满足市场对木材的需求,同时又能发挥水土保持的功能,规定年伐量不得超过100万立方米。

台湾省在台北市设有省林业试验所。国立台湾大学和国立中兴大学及私立中国文化大学的农学院均有森林系,两个农业专科学校和4所农业职业学校均设有森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