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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林

以调节地表径流,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和改善山区、丘陵区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用地,水利设施,以及沟壑、河川的水土条件为经营目的的森林。水土保持是以防治水土流失为对象,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性科学技术,是山区、丘陵区生产建设的一项关键性的工作。而水土保持林则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以调节地表径流,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和改善山区、丘陵区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用地,水利设施,以及沟壑、河川的水土条件为经营目的的森林。水土保持是以防治水土流失为对象,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性科学技术,是山区、丘陵区生产建设的一项关键性的工作。而水土保持林则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历史

世界各地由于水土流失特点和生产传统有很大差异,故在水土保持工作中采用林业措施的方法与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苏联在防止土壤侵蚀危害的工作中比较多地注意发挥森林的作用,例如在侵蚀地、荒谷、森林草原和草原等一些水土流失地区营造防蚀林,强调坡耕地上营造水流调节林,以控制地表径流的形成和调节坡耕地上的径流泥沙;石质山地强调山地造林结合坡地工程,以防止水土流失和山地泥石流的危害。西欧、中欧一些国家,为了防治山区山洪、泥石流、滑坡、雪崩等灾害,采用“森林工程体系”的治理措施,在一个流域的治理工作中,十分强调沟道、坡面工程措施和加强现有林经营管理以及人工造林措施的有机结合,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强调宏观的流域管理和环境保护,而在防治措施上往往没有把人工营造水土保持林作为水土保持的重要手段。在日本,对一些土砂流泻山腹,结合砂防工事营造水土保持林,以防止耕地(主要是水田)被水冲砂压和沟道泥石流的危害。

中国劳动人民对于森林的保持水土作用早有所认识。南宋嘉定年间(1208~1224年)魏岘所著《四明它山水利备览·自序》较系统地阐述森林的水土保持作用及其改善河川水文条件等。明代刘天和提出“沿河六柳”(即卧柳、编柳、浸柳、深柳、低柳、高柳),巧妙地利用林木,特别是活柳调节洪峰顶溜归槽的特殊功能以治河保堤,至今仍不失为有效措施。山区人民群众所以历来对村庄和住宅前后的“照山”和“靠山”备加爱护,主要是由于他们认识到这是森林保持水土在生活上的重大作用。至于在生产上广泛采用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方法,以护坡、保土、护田、护路、保护水利设施(渠道、水塘、水库、水工建筑物等),防护河川,防止滑坡、山崩、泥石流等,在中国的一些水土流失地区,都有着长期的历史传统。水土保持作为现代科学的分支于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出现时,水土保持学科的先驱者即在山东崂山、山西五台山等地研究森林的水土保持效用。1934年陕西省林务局在渭河沿岸冲积滩地,采用柳树、白杨、白榆、臭椿等进行造林,并创设了天水县林场、宝鸡县林场等若干处。此后,在沟道治理中应用各种活柳谷坊、沿河保滩中应用“柳篱挂淤”等生物工程,以及水库周围防护林、梯田地坎的护坡林等水土保持措施,也得到不断的完善与推广。1949年以来,中国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根据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规律,以及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提出水土保持工作必须按流域、水系实行小流域(面积一般在30平方公里以上)综合治理。其中包括:山区土地合理利用规划;各种生产用地上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措施;必要的坡面、沟道和河川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以及相应的生物措施等。随着山区生产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水土保持林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与应用。70年代末中国开始兴建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中,水土保持林是重要的组成林种。

防护作用

主要是控制水土流失,即水力土壤侵蚀,也包括重力侵蚀及所形成的泥石流。在治理上,首先要防止加速侵蚀。配置水土保持林的地段和其邻近的各种生产用地,由于林分的存在及其形成的森林环境的影响,发挥着明显的水土保持作用。主要表现在:①调节地表径流:配置在流域集水区,或其他用地上坡的水土保持林,借助于组成林分乔、灌木林冠层对降水的截留,改变落在林地上的降水量和降水强度,从而有利于减少雨滴对地表的直接打击能量,延缓降水渗透和径流形成的时间。林地上形成的松软的死地被物层,包括枯枝落叶层和苔藓地衣等低等植物层,及其下的发育良好的森林土壤,具有大的地表粗糙度、高的水容量和高的渗透系数,发挥着很好的调节径流作用。这样,一方面可以达到控制坡面径流泥沙的目的,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下坡其他生产用地的土壤水文条件。②固持土壤:根据各种生产用地或设施特定的防护需要,如陡坎固持土体,防止滑坡、崩塌,以及防冲护岸、缓流挂淤等,通过专门配置形成一定结构的水土保持林,依靠林分群体乔、灌木树种浓密的地上部分及其强大的根系,以调节径流和机械固持土壤。至于林木生长过程中生物排水等功能,也有着良好的稳固土壤的作用。水土保持林和必要的坡面工程、护岸护滩、固沟护坝等工程相结合,往往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③改善局部小气候:通过水土保持林在各种生产用地上及其邻近地段的配置,发挥着改善局部小气候条件(如气流运动、气温、湿度、蒸发蒸腾等)的作用,从而使这些生产用地处于相对良好的生物气候环境之中。

配置体系

水土流失地区的地形条件和土地生产利用的特点不同,表现出来的水土流失的形式和强度也不同。为了发挥水土保持林的防护作用,达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目标,必须研究水土保持林的树种组成、形式(林带、林网、片状、块状林等)和配置方法。此外,水土保持林还可划分出次一级的林种,如护坡林、山地护牧林、梯田地坎防护林、山地河川护岸护滩林等。在一个山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中、小流域范围内,为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林的防护作用,要注意: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林各林种,使之在防护作用上达到互相配合、协调和补充;与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如坡面和沟道工程措施等)的有机结合;保护和培育现有的天然林,并使之与人工营造的各个水土保持林林种相结合;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林,使全流域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保持水土的要求。总之,在一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单元内(如中、小流域为一个治理单元),应把其中配置的各个水土保持林种视作一个有机整体,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加以合理配置,构成一个水土保持林体系,以便发挥其最大防护效益和经济效益。

营造特点

大多数水土流失地区,生物气候条件和造林地的土壤条件较差,如若期望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发挥其防护作用,突出的问题在于水土保持林自身能否正常发育和稳定生长。由于水土保持林在防护作用上的要求,在其营造上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慎重选择树种。除了当地适生的乔木树种外,有时较多地采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具有较大经济价值的灌木树种,在一些条件特别困难的地方,甚至可采用适应性特强的草类。②一般宜选用混交林的形式。如乔木树种间的混交,乔木与灌木树种间的混交,灌木树种间的混交等。③造林地结合修筑能蓄水保水的坡面工程,如鱼鳞坑、水平条、反坡梯田、沟壕等。④要禁止皆伐或其他形式的主伐,而只进行必要的疏伐及卫生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