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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教育

专门培养各种林业专业人才的教育事业。包括研究生教育、大学本科和专科教育、中等林业教育,以及各种方式的在职成人教育。世界林业教育林业教育最初包含在农业教育领域,以后随着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逐步走向专门化。17世纪的工业革命以后,木材日益成为重要的工业原料,林业已发展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需要培养经营管理林业生产的专业技术人才。

专门培养各种林业专业人才的教育事业。包括研究生教育、大学本科和专科教育、中等林业教育,以及各种方式的在职成人教育。

世界林业教育

林业教育最初包含在农业教育领域,以后随着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逐步走向专门化。17世纪的工业革命以后,木材日益成为重要的工业原料,林业已发展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需要培养经营管理林业生产的专业技术人才。德国于18世纪初,首先创办了林业技工学校,1763年在哈兹山建立了林务官学校,1787年在符来堡大学设立了林科。1816年德国又建立了塔兰特高等林业学校,凡志愿当森林官吏者,需在该校受4年以上高等林业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授以林业工程师称号。俄国在1803年于彼得堡建立了林业学校,后来逐步发展为高等林业学院、系。美国1827年在哈佛大学设立了中等林业学校,1892年在耶鲁大学和康乃尔大学设立林学系,1907年在华盛顿大学设林学院。日本于1892年建立了东京山林学校,不久又在综合大学设立林科。进入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科学和工业高度发达,林业教育不仅在规模上扩大、层次上发展(包括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大学教育及研究生教育等),而且学科领域上也有所拓宽(包括营林、森工、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养殖及林业经济等)。如欧洲现有独立的林学院或在大学和农学院设立的林学院、系达76所,并在一些院、系设立了硕士、博士学位。苏联现有152所林业职业和技工学校,74所中等林业专科学校,30所林学院、系,一些院、校设有副博士及博士学位。联邦德国在70年代新建立了两所自然风景保护学院,开设与林业有关的课程。美国有40多所中等林业学校,77所短期大学(学制1~2年),50多所林学院、系(70年代以来有的已改为森林资源学院或环境学院等),绝大多数院校设有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在日本除有79所中等林业学校外,还有24所大学设有林学科和林产科,并在一些综合大学里设置了大学院(即研究生院),可授予修士(即硕士)、博士学位。日本有林科的综合大学有东京、京都、北海道、九州等大学,在全日本各地都设有演习林(实习林场)。在拉丁美洲各国有中等林业学校52所,大专林业院校(系)53所。在非洲各国有30多个国家设有林业专科学校,有18个国家在大学农学院设有林学系。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也设有林学院、系。

中国林业教育

中国林业教育起步较晚。最初是在农科学堂内讲授林业课程,清宣统元年(1909年)京师大学堂才规划设置林学等课。清末设置的高等农林学堂共5所,包括设在河北保定和山西太原的两所农林学堂、设在江西南昌的高级农业学堂、山东济南的高等农林学堂及湖北武昌的高等农务学堂,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培养传播农林技术、经营公私农林产业的技术人员,并培养农林学堂师资及管理人员,学制3年。中等农业学堂的林科,学制2~3年,招收12~15岁高小毕业生,传授农林必要的知识与技能,毕业后择优派往各农事试验场,从事农林生产,如湖南长沙的农林学堂、广东省农林试验场附设的林业讲习所等。初级农业学堂的林科,附设在中等实业学堂及普通中学之内,招收初等小学毕业生,学制3年。以上称为“三级制”,是清代末年农林教育体制的重要部分。此外,还有一种农林小学堂,设在边远山区或牧区。

1911年辛亥革命后,林业教育进一步普及和提高,但未独立成一个体系,仍然是和农业教育在一起。高等林业教育方面,全国共有4所大学,其中设置林科最早的是北京农业专门学校(1914年)和江苏南京私立金陵大学(1915年)。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随着农学院的增建和农业专门学校的升格,先后在北京农业大学(1923年)、广东大学农科(1925年)、中央大学农学院(1927年)、山东大学农学院(1926年)、浙江大学农学院(1929年)、四川大学农学院(1931年)、西北农林专科学校(1934年)、安徽大学农学院(1934年)和东北大学农学院(1946年)分别设置了森林系或林学系。在抗日战争时期,上述大学有的停办,有的内迁。解放战争期间,未能得到发展。与此同时,解放区于1948年在华北大学农学院下设一所森林专科学校。中等林业教育是在甲、乙两种农业学校内设林科。1922年起甲种农业学校改为高级农林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4年;乙种农业学校改为初级农业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修业3年。到1932年以后,才有单独林校的建立。有林校及设林科的农校共19所,分布在安徽、浙江、湖北及四川等14个省内。抗日战争期间林校处于停顿状态。到1949年全国共有高等林业学校19所(不包括台湾省)、中等林业学校9所,培养林业专门人才不足3000人。

中国的林业教育,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有较快的发展。1950年教育部指示北京农业大学及南京、金陵、武汉、中山、四川及西北等7所大学举办林业专修科,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如安徽、浙江、河南大学及山东、平原、东北、广西农学院等7所院校也相继举办了林业专修科。1952年根据院系调整的要求,合并一些学校的森林系,成立了三所独立的林学院:北京林学院、东北林学院及南京林学院,其他农学院中的森林系仍保留,并在疆八一农学院设立了林学系。同时,中等林业教育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到1957年中等林业学校已达20所。1957年,高等林业院校在校学生达到6065人,中等林业学校在校学生14300人,均为1949年的11倍。从1957年到1966年,高等林业院校在校学生增加了76%,毕业生增加了3倍;中等林业学校又增加了6所。“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少院校迁到边远基层地区,高、中等林业院校基本上停止招生。直到1976年后林业教育才得到恢复和发展,迁出的学校搬回了原址,开始了统一招生,调整、恢复和重新发展了一批林业院校和干部管理学院。截至1985年,各级林业教育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林业教育体系。其中,有独立的林学院11所,北京、南京及东北林业大学和中南、西北及西南林学院由林业部所属,河北、内蒙古、吉林、浙江及福建林学院由省或自治区所属;农学院中有林学系或园林系的18所;林业管理干部院校2所,林业教育学院3所。高等林业院校下设系,系下设专业,专业按学科划分,共分为6类21种。林学基础类包括森林生物学、木材学两个专业;营林类包括林学、森林保护、经济林等专业;资源、环境类包括水土保持、沙漠治理、园林、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等专业;森林工程类包括森林采运工程、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林业机械等专业;林产加工类包括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木材保护与改性、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经济管理类包括林业经济管理、木材贸易、林业信息管理等专业。此外还有数学、物理、化学、外语、道路工程、自动化电器化及财务管理等专业。1985年在校学生12520人,专任教师3803人;有条件的院校都招收了研究生,共有研究生43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5人)。中等林业教育也得到了发展,共有中等专业学校49所,其中中等林业学校41所、卫生学校3所、师范学校4所、警察学校1所;在校学生20048人,专任教师2465人;共设有林业、森林保护、经济林、园林绿化、森林调查设计、森林采伐运输、木材加工、林业机械、林区土木工程、物资管理、林业经济、财务会计等几个专业。列为重点林校的有7所:辽宁、浙江、福建、山东、湖南、洛阳及广州林业学校。林业职业中学全国共有24所,在校人数28113人,占林区普通高中人数的54%。在南方集体林区有以教育部门办学或教育部门与林业部门联合办学,以教育部门为主的办学方式;在北方国有林区一般是企业、事业单位办学。林业系统的技工学校有78所,是林业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发展需要而成立的,由其劳动部门管理。此外,近年来还加强了林业干部培训和职工教育,到1984年林业部已培训南方集体林区林业重点县和“三北”防护林地区的县长、县委书记1000余人次,林业系统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000余人次,太行山区林业领导干部160人次,少数民族林业干部245人次,技术干部1.6万人次;并开办了林业企业厂长、局长培训班等。为加强林业职工正规的林业教育,部属6所林业院校中设置了两年制的干部专修科;各省、自治区林业部门分别开办了干部管理学院、干部管理学校、职工大学、电视大学、职工中专及刊授林业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