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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原名国民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安排好林业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指导林业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使林业在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生长率,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满足国计民生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林业计划是由各个环节、各个层次、各种期限的计划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原名国民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安排好林业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指导林业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使林业在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生长率,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满足国计民生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

林业计划是由各个环节、各个层次、各种期限的计划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如按层次划分有全国林业计划、地方(省、地区、县)林业计划和林业企业、事业计划;按时间划分有林业长期计划(10年或10年以上)、林业中期计划(五年计划)和林业年度计划。

林业长期计划

也称林业长远规划,是根据国家经济建设总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的要求,提出的林业发展远景设想。是一种预测性计划。它反映林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分阶段的实施步骤和重大的经济政策措施。全国的林业长远规划,只提出林业发展的轮廓,以便动员、鼓励人民群众为实现林业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因此,它的具体指标只能反映关系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重要指标,例如造林面积及森林覆盖率、木材产量及国家上调量、人造板产量等。省、地区和县以及林业企业的林业长远规划,指标就要较全面、较完整一些。从林业生产发展规划来说,不仅要对绿化速度、造林规模、规划期内应达到的森林覆盖率做出规划,而且要对幼林抚育、成林抚育、原有林经营管理水平、开发利用成过熟林、迹地更新等做出规划。在木材生产规划中,不仅要规划木材产量,还应当从提高森林抚育管理的效益中规划出新增加的木材产量所占比重。除了要做好林业生产规划外,还要对通过扩大森林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加木材和各种林产品产量,对山区、林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做出规划。同时还要对林业技术改造、林业科学技术攻关项目、林业建设人才的培养、林业基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物资供应等做好相应的规划。根据中国的经验,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因地制宜、适应林业较强的地域性特点、营林与森工协调发展的原则,并采用以下方法:①要对自然经济条件、森林资源、宜林地进行调查核实,对长远的森林消长、木材和林产品的供需进行科学的经济预测;②要与农业区划及其组成部分相适应,确定合理的林业布局、林种比例、树种比例和林业经济结构;③确定林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并提出保证规划实现的重大经济政策措施;④核算林业总产值所要达到的水平。林业长远规划是编制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依据,要通过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其实现。

林业五年计划

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林业长远规划为依据,对林业长远规划的目标进行分阶段实施的中期计划。它在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五年计划期内的林业发展任务,内容包括造林和育林、木材采运、林产工业三部分。确定林业建设的重点,造林、木材生产、迹地更新、人造板生产水平和发展速度,林业基本建设规模和新增生产能力,造林质量要求和重大的经济政策措施。并按年度分配各项计划任务,作为年度计划的依据。

林业年度计划

是发展林业的行动计划,按林业(营林)、森林工业分别编制。林业(营林)计划以指导性的间接计划为主。森林工业计划则以指令性的直接计划为主。集体林区和非林区农民生产的木材通过木材集市贸易,进行市场调节。计划的内容有:林业生产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原称基本建设计划)、育林基金计划、事业费计划、财务成本利润计划、劳动工资计划、供销计划、木材平衡计划、教育科研计划、林业产值计划、山区林区人民收入计划等等。林业计划的编制应以生产计划为中心,计划任务以数量指标(如造林面积、木材产量)和质量指标(如造林成活率、劳动生产率)表述。数量指标为绝对值,表示计划期内的各项任务。质量指标常为相对值,表示经济效率。编好林业年度计划应当坚持如下原则:①要充分掌握经过核实的基本情况,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解决好国家和人民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要与可能的矛盾。②发挥政策措施的力量,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绿化祖国发展林业的积极性。③年度计划要与五年计划和林业长远规划相衔接。④林业(营林)、森林工业计划分别纳入农业、工业计划之中。在编制林业计划时,必须密切结合,统筹安排,不能分家。⑤木材生产计划,要以国营林业局和林区县为单位,按轮伐要求,合理确定年度木材、毛竹采伐量。

林业计划的编制程序,中国的作法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控制数字中的林业指标和五年计划中分年度的任务,结合林业部门和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由下而上地逐级编制林业计划草案并逐级上报汇总,经过地方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综合平衡,最后形成年度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然后报国务院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成为正式的国家计划,逐级下达到林业基层单位。林业基层单位再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季计划、月计划并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