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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集约经营

在一定条件下的单位面积林地上,用最少的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提高其产量的一种林业生产经营方式。集约经营原系农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是粗放经营的对称,后引用到林业中。这种经营方式在中国的农业生产实践中早已存在,原称“精耕细作”。在林业上

在一定条件下的单位面积林地上,用最少的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提高其产量的一种林业生产经营方式。集约经营原系农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是粗放经营的对称,后引用到林业中。这种经营方式在中国的农业生产实践中早已存在,原称“精耕细作”。在林业上,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有经济林(桑、油桐、漆、白蜡树等)、杉木用材林、行道树、庭园和墓茔植树等人工经营的记述,并积累了造林地准备(选地、劈草、炼山、细致整地等)、选种与插条、控制栽植密度、实行林粮间作等一整套的集约经营措施。1949年以来,中国继承并发展了林业精耕细作的经验,在南方广大林区的重点林区县建立了大面积的速生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其他如沿海沙地的木麻黄、中原及华北的泡桐和杨树等也都在速生丰产方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林业集约经营的措施有:实现森林生产、保护和管理的机械化,科学选种与育种,高标准整地,容器育苗,适地适树造林,林地施肥,林地灌溉与排水,采用先进的农林作业技术,加强森林抚育,改造低产林分,综合防治森林病虫害,利用最新科学技术防止森林火灾与灭火,加强林道建设,提高道路网密度,用现代科学技术调查与管理森林资源。林业集约经营的指标体系包括:单位面积采伐量与林产品产量,木材利用率,林道密度,林业劳动生产率,林业土地综合生产率以及林木损失率等。

林业集约经营程度可用集约度来表示:

集约度=工资及工资性支出+劳动资料支出/林地面积

林业集约经营的程度受经济发达程度、自然地理条件、人口状况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影响,在各国或一国内不同地区、不同林种、不同起源的林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发展水平。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的国家,林业集约经营水平较高,而发展中国家较低;人工林的集约经营水平较高,天然林较低。对集约经营水平的评价标准和集约经营措施,世界各国不尽相同。苏联有人主张用每公顷林地劳动消耗量(用工量)、每公顷林地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林地面积三项投入指标为衡量标准;另有些人则主张用平均利润积累率、纯收入和单位林地面积的年总收入三项产出指标为衡量标准。美国从土壤调查开始,对包括林木育种、苗圃经营管理、林地施肥、苗木密度控制、兽害和病虫害防治、杂草和灌木防除等采用现代化技术,以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同时,还以提高森林产量和保护森林免遭火灾和病虫危害为标准,开展“标准林场”运动。日本提出“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是将森林具有生产木材和多种效益统一起来,以期高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并相应采取了提高林木生长量和营造优质林分的九项措施:精选与培养良种、培育标准苗、适地植树、林地施肥、提高整地质量和化学除草、加强森林抚育、实现造林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向综合防治发展、采取强有力的护林防火措施等。一般说,林业集约经营在以高产为统一的目标下,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国家,主要表现为资金的集约经营,即在单位面积上投入较多的劳动资料;而发展中国家,则多以劳动集约经营为主,即在单位面积林地上投入较多的活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