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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护林防火规划

大区森林防火规划之一。航空护林防火一般在偏远、交通不便、火险严重而地面护林组织薄弱,分布大面积珍贵树种的林区进行。航空护林防火规划的内容和步骤:①调查和资料收集:包括最近的森林清查资料、林相图、行政区划图、近5~10年的林火资料、地面护林机构和防火设施的分布;当地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情况;现有民航机场、飞机类型和数量等等。

大区森林防火规划之一。航空护林防火一般在偏远、交通不便、火险严重而地面护林组织薄弱,分布大面积珍贵树种的林区进行。

航空护林防火规划的内容和步骤:①调查和资料收集:包括最近的森林清查资料、林相图、行政区划图、近5~10年的林火资料、地面护林机构和防火设施的分布;当地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情况;现有民航机场、飞机类型和数量等等。②航站巡护区的划分:航站是开展航空护林的基层单位,其巡护区域的大小视火险情况而定,最好与林区的行政区域相符,以利于与地面护林密切合作。规划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固定站、临时站、加油点、临时降落场等。为便于与地面护林组织分工协作,可根据巡护区火险情况、交通条件和地面护林组织力量的强弱划分各自的扑火责任区。③场站设置和机型选择:航站机场最好利用民航现有机场,尽量靠近林区,林业局和防火中心。如果距林区较远(苏联规定为不超过25%的巡逻飞行时间)则不宜使用。每个航站一般有1~2架飞机。可根据一般巡护、空投跳伞和物品、喷洒灭火以及红外探测等业务要求选择机型。每一航站可配有小型巡逻飞机和载重较大的飞机或直升机。④航线的制定:航线制定要考虑巡护区内现有的探测林火的能力,应与了望台网相配合。根据历史火灾的资料、可燃物状况、天气条件、当天火险高低、地面防火设施以及森林优劣等综合因子来规划航线。除固定航线外,还可设临时航线。航线的形状有平行格子式、多角形等。其间距由飞机高度与肉眼能见距离的关系确定(见表),一般为60公里左右。航线的长度要根据所选用机型和它最大的活动半径而定,要保证飞机有1小时的预备油量,并要留出发现火灾后观察火场、绘制火区图、空投扑火人员、空投火报的时间。航线规划时除考虑上述因子外,还要考虑航线中地标特征以保证飞行的安全。航线规划后可进行有效巡护面积的计算。

航空护林工作中气象服务很重要,不仅巡逻飞机的机组人员需要了解巡护地区的天气实况,而且需要提供火险预报。如果有关气象资料不能从国家气象局系统的气象台站获得,规划时应考虑到建立临时气象观察点。此外,还应考虑到通讯网的建立,应有必需的电话或无线电通讯设备。

除上述内容外,航空护林的主管部门还需根据发展航空护林的总体规划,编制各航站的作业任务书。

飞行高度与能见距离关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