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 模拟胃液和模拟肠液中外源蛋白质消化稳定性试验方法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农业部869号公告—2—2007《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模拟胃肠液外源蛋白质消化稳定性试验方法》。
与农业部869号公告—2—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模拟胃肠液”改为“模拟胃液和模拟肠液”(见封面,2007年版的封面);——修改了范围,“或者用微生物表达的与该外源蛋白质实质等同的蛋白质”改为“或者用微生物表达的该外源蛋白质”(见第1章,2007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的引用(见第2章);——修改了术语和定义,“或者将转基因植物中的外源基因转入微生物中所表达的与植物中的外源蛋白质具有实质等同性的蛋白质产物”改为“或者该外源基因在微生物中所表达的蛋白质”(见3.1,2007年版2.1);——修改了术语和定义,“模拟胃消化液”修改为“模拟胃液”,“模拟肠消化液”修改为“模拟肠液”,并全文统一(见3.2、3.3,2007年版的2.2、2.3);——修改了试剂和材料,删除蛋白质凝胶电泳相关的试剂配制与转移缓冲液配制(见2007年版的4.9~4.20、4.24~4.25);——修改了试剂和材料,“仅使用分析纯试剂和重蒸馏水”改成“使用分析纯及以上级别的试剂”(见第5章,2007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模拟胃液和模拟肠液的配制,“现用现配”改为“分装,-20 ℃保存,一个月内使用”(见5.1.1、5.2.1,2007年版的4.1、4.3);——修改了模拟肠液中的胰酶的活性的描述,改为“本文件中采用的胰酶(pancreatin)活性应满足≥4×USP”(见5.2.1,2007年版的4.3);——修改了模拟肠液稳定对照样品溶液,去掉牛血清白蛋白(BSA)(见5.2.4,2007年版的4.6.2);——修改了封闭液的配制,增加“脱脂奶粉”(见5.3.3,2007年版的4.26);——修改了一抗工作液和二抗工作液的配制,删除封闭液和抗血清体积,改为“使抗体浓度达到1 μg/mL,或参照说明书进行配制”(见5.3.4、5.3.5,2007年版的4.27、4.28);——删除15%分离胶和5%浓缩胶的配制(见2007年版的4.29、4.30);——修改了仪器,删除了“重蒸馏水发生器”,“可调式电炉”(见第6章,2007年版的第5章);——删除试验重复和平行样品设置(见2007年版的6.2);——增加了模拟肠液的适用条件,“当受试蛋白在模拟胃液中的保留时间≥60 min时,可以补充进行模拟肠液消化试验”(见7.2,2007年版的6.4);——修改了十二烷基磺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删掉配胶过程,并删除具体上样顺序,改为“对7.1和7.2处理的样品进行十二烷基磺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
推荐采用15%的分离胶,必要时根据受试蛋白和对照蛋白的分子量大小选择合适浓度的分离胶。
推荐蛋白样品上样量为1 μg,必要时根据受试蛋白和对照蛋白的分子量大小确定合适的上样量。
胃蛋白酶和胰酶对照上样体积与蛋白样品上样体积保持一致”(见7.3.1,2007年版的6.5.1~6.5.6);——简化电泳过程和染色过程(见7.3.2~7.3.4,2007年版的6.5.7~6.5.10);——增加了蛋白印迹的适用条件,“当蛋白电泳结果无法直接判定时,应采用蛋白印迹法进一步确认”(见7.4,2007年版的6.6);——修改了蛋白印迹的上样量,改为“推荐蛋白样品上样量为0.1 μg,必要时根据受试蛋白和对照蛋白的分子量大小确定合适的上样量”(见7.4.1,2007年版的6.6.1);——简化了电转过程,改为“根据蛋白印迹装置要求进行转印”(见7.4.4,2007年版的6.6.3~6.6.6);——修改了封闭液和一抗的孵育时间,改为“1 h~3 h”(见7.4.6~7.4.7,2007年版的6.6.8~6.6.9);——修改了结果表述,增加了蛋白印迹的判断条件“首先采用电泳法进行结果判定;当蛋白电泳结果无法直接判定时,应采用蛋白印迹法进一步确认”(见8.2,2007年版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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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昆仑、张旭冬、贺晓云、刘鹏程、车会莲、赵艺佳、罗云波、许文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7年首次发布为农业部869号公告—2—2007;——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