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1048—2012《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与NY/T 1048—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1、3.2、3.3,2012年版3.1、3.2、3.3)。
b)更改了竹笋罐头感官指标(见4.3表1,2012年版4.2表1)。
c)更改了固形物、pH理化指标要求(见4.4表2,2012年版4.3表2)。
d)更改了部分农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的限量要求(见4.5表3,2012年版4.4表3)。
e)增加了即食竹笋中亚硝酸盐、竹笋罐头中锡、鲜竹笋和竹笋干中百菌清、毒死蜱残留限量的要求(见4.5表3)。
f)更改了微生物限量要求(见4.6表4,2012年版4.5表4)。
g)删除了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要求(见2012年版4.5表4)。
h)删除了六六六、滴滴涕要求(见2012年版附录A)。
i)增加了总砷、总汞、铬要求(见附录A)。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湖南正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弋阳县艺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欣轩弘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根新、张宪、周瑶敏、刘翠芝、吴玲、胡丽芳、万伟杰、杜志明、章虎、周熙、魏益华、涂田华、张金艳、王希、唐冰、熊艳、张标金、余文彬、周小伟、袁传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6年首次发布为NY/T 1048—2006,201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