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1520—2007《木薯》,与NY/T 1520—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警示部分(见重要提示,2007年版的警示);b)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增加了饲料用木薯(见第1章,2007年版的第1章);c)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具体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09.36、GB 23200.20、GB 23200.57(见第2章);· 删除了GB/T 8868、NY/T 1096(见2007年版的第2章);· 更改了GB 5009.9、GB 5009.11、GB 5009.12、GB 5009.15、GB 5009.17(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d)更改了食用木薯、工业用木薯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2007年版的3.1、3.2);e)增加了饲料用木薯的术语和定义(见3.3);f)删除了品种特征(见2007年版的3.3)、病虫斑(见2007年版的3.4)、机械损伤(见2007年版的3.5)、裂薯(见2007年版的3.6)、空腔(见2007年版的3.7)的术语和定义;g)更改了基本要求的内容(见4.1,2007年版的4.1);h)删除了等级和食用木薯规格(见2007年版的4.2、4.3);i)更改了卫生要求为质量安全要求,更改了无机砷为总砷,增加了淀粉、阿维菌素、乙草胺、氰化氢的限量要求,删除了草甘膦的限量要求(见4.2,2007年版的4.4);j)更改了基本要求、等级和规格为测定部位(5.1,见2007年版的5.1);k)增加了阿维菌素、乙草胺、氰化氢的试验方法(见5.7、5.8、5.10);l)更改了交收检验、组批和判定规则的内容(见6.1.1、6.2、6.4,2007年版的6.1.1、6.2、6.4);m)更改了标签的内容(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7章);n)更改了包装、运输和储存的内容(见第8章,2007年版的第8章);o)删除了附录A、附录B(见2007年版的附录A、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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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垦局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浙江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涛、陆柏益、刘光华、张振文、李开绵、杨春亮、李琪、周迎春、钟永恒、陈吴海、马会芳、姜太玲。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7年首次发布为NY/T 1520—2007;——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