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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谷物类罐头

标准图书状态:
标准号: NY/T 2106-202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学飞 李淑芳 杨亚琴
实施时间: 2021-11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2106—2011《绿色食品 谷物类罐头》,与NY/T 2106—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产品分类(见4.1、4.2、4.3,2011年版4.1、4.2、4.3);b)更改了感官要求(见5.3,2011年版5.4);c)删除了酸价、固形物、可溶性固形物、pH、糖含量项目和指标(见2011年版5.5表2);d)更改了干燥物含量指标(见5.4表2,2011年版5.5表2);e)增加了氯化物、阿力甜、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甲基汞项目和指标(见5.4表2,5.5表3、表4);f)更改了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黄曲霉毒素B1指标(见5.5表3,2011年版5.6表3);g)删除了总砷、过氧化苯甲酰、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BHA+BHT项目和指标(见2011年版5.6表3、表4);h)更改了镉、苯甲酸及其钠盐、黄曲霉毒素B1、总砷指标(见5.5表4、附录A表A.2,2011年版5.6表4);i)增加了三氯蔗糖、无机砷项目和指标(见附录A表A.1、A.2)。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河南农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学飞、李淑芳、杨亚琴、冯书惠、曹秀、吴昊、张志华、张宪、张勋、胡京枝、樊恒明、胡永建、王会锋、董小海、赵光华、余明霞、刘冰杰、刘秀娟、冯慧慧、贺平、李业东、李圆圆、冯志强、毛勇、张军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NY/T 2106—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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