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2111—2011《绿色食品 调味油》,与NY/T 211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第1章);b)更改了调味油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第3章);c)删除了调味植物油及其指标(2011年版3.2、4.3表2、4.5表3);d)更改了透明度要求和检验方法(见4.2表1,2011年版4.2表1);e)更改了色泽和滋味、气味的检验方法(见4.2表1,2011年版5.1);f)增加了水分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见4.3表2);g)增加了辣椒素和花椒酰胺总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见4.3表2);h)更改了过氧化值的单位、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见4.3表2,2011年版4.3表2);i)更改了酸价的检测方法(见4.3表2,2011年版5.2.2);j)删除了水分及挥发物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2011年版4.3表2);k)更改了溶剂残留量的检测方法(见4.3表2,2011年版5.2.5);l)增加了没食子酸丙酯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见4.4表3);m)更改了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要求(见4.4表3,2011年版4.5表3);n)更改了抗氧化剂混合使用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见4.4表3,2011年版4.5表3);o)更改了抗氧化剂TBHQ、BHA、BHT的检测方法(见4.4表3,2011年版5.4.5);p)删除了苏丹红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2011年版4.5表3)。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由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云南省昭通市大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学院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金乡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丽娟、刘艳辉、黎其万、刘宏程、林涛、尹本林、刘兴勇、李倩、陈静、向世杰、李永平、苟仕坤、赵孔发、唐玉凤、赵麟、汪传开。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NY/T 2111—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