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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啤酒

标准图书状态:
标准号: NY/T 273-202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洁 张志华 陈岩
实施时间: 2021-11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273—2012《绿色食品 啤酒》,与NY/T 273—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删除了产品分类(见2012年版的第4章);b)修改了原料要求,增加了生产过程要求(见4.1、4.2,2012年版的5.2);c)修改了感官要求的指标和文字描述(见表1,2012年版的表1);d)修改了理化指标,调整了啤酒的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和二氧化碳的指标和文字描述,修改了酒精度的检验方法;删除了总酸和双乙酰的限量值(见表2,2012年版的表2);e)删除了无机砷的指标,增加了总砷的指标;修改了甲醛的限量值,修改了铅、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硝酸盐和黄曲霉毒素B1的检验方法(见表3,2012年版的表3、附录A表A.1、附录B、附录C、附录D);f)删除了志贺氏菌的指标(见表4,2011年版的表4);g)对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进行了适当修改(见第5、6、7章,2012年版的第6、7、8章)。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广东农科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梅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洁、张志华、陈岩、刘雯雯、杨慧、朱娜、曾祥银、贾凤超、张燕燕、杨祥根、宋玉梅、王富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5年首次发布为NY/T 273—1995,2002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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