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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工程规模分类

标准图书状态:
标准号: NY/T 667-202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莉 冉毅 刘刈
实施时间: 2022-10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667—201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与NY/T 667—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使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b)删除了日产沼气量、厌氧消化装置单体容积和配套系统的术语(见2011年版的第2章),增加生物天然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的术语(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2章);c)更改了规模分类方法(见4.1、4.2,2011年版的3.1、3.2),删除了分类指标(见2011年版的4.1、4.2),增加规模化天然气分类指标(见4.2,2011年版的3.2);d)更改了规模分类指标(见表1,2011年版的表1);e)更改了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与日原料处理量的对应关系(见附录A,2011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沼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贺莉、冉毅、刘刈、刘永岗、梅自力、陈子爱、丁自立、席江、李淑兰、张冀川、蒋鸿涛、曾文俊、宋大刚、宁睿婷。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667—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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