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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禽肉

标准图书状态:
标准号: NY/T 753-202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翠平 王玉东 李木子
实施时间: 2021-11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753—2012《绿色食品 禽肉》,与NY/T 753—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氯霉素指标,与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均移至附录A中(见表A.1);b)增加了阿奇霉素指标(见表3);c)增加了氧氟沙星指标(见表3);d)增加了甲氧苄啶指标,更改了磺胺类药物检测方法,限量值由原来的40 μg/kg调整为50 μg/kg(见表3);e)增加了五氯酚酸钠指标(见表3);f)增加了金刚烷胺指标(见表3);g)增加了尼卡巴嗪指标,限量值符合GB 31650的规定(见表A.1);h)更改了敌敌畏检测方法,调整了限量值,由原来的30 μg/kg调整为10 μg/kg(见表3);i)更改了四环素类药物检测方法,将土霉素、四环素和金霉素合并,以单个或组合计;多西环素移至附录A中(见表A.1);j)更改了大肠菌群指标,由原来的500 MPN/g调整为100 MPN/g(见表4);k)更改表A.1中无机砷指标为总砷指标,由无机砷0.05 mg/kg改为总砷0.5 mg/kg(见表A.1);l)删除了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指标(见2012年版表4);m)删除了表A.1中氟的指标(见2012年版表A.1)。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青岛正大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青岛市即墨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青岛市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翠平、王玉东、李木子、刘舜舜、戴廷灿、张志华、张鸿伟、杨圣仁、董国强、张宪、李伟、陈静、王述柏、徐振浩、李伟红、王冬根、王健、曹旭敏、王娟、李维、袁东婕、宋晓萌、刘迎春、付红蕾、刘坤、王淑婷、秦立得、赵思俊、隋金钰、黄秀梅、孙晓亮、王晓茵、陈丕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3年首次发布为NY/T 753—2003,201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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