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755—2013《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与NY/T 755—2013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修改了基本要求(见4.1,2013年版第4章);b)修改了生产A级绿色食品渔药使用规定(见4.1,2013年版第6章);c)修改了渔药使用记录要求(见4.4,2013年版6.6);d)修改了附录A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渔药清单(见附录A,2013年版附录A、附录B);e)允许使用的中药成方制剂和单方制剂渔药清单中,列出37种,包括七味板蓝根散、三黄散、大黄五倍子散、大黄末、大黄解毒散、山青五黄散、川楝陈皮散、五倍子末、六味黄龙散、双黄白头翁散、双黄苦参散、石知散、龙胆泻肝散、地锦草末、地锦鹤草散、百部贯众散、肝胆利康散、驱虫散、板蓝根大黄散、芪参散、苍术香连散、虎黄合剂、连翘解毒散、青板黄柏散、青连白贯散、青莲散、穿梅三黄散、苦参末、虾蟹脱壳促长散、柴黄益肝散、根莲解毒散、清热散、清健散、银翘板蓝根散、黄连解毒散、雷丸槟榔散、蒲甘散(见附录A表A.1,2013年版附录A中的A.1、附录B中的B.1);f)允许使用的化学渔药清单中,删除了9种,包括溴氯海因、复合碘溶液、高碘酸钠、苯扎溴铵溶液、过硼酸钠、过氧化钙、三氯异氰脲酸粉、盐酸氯苯胍粉、石灰(见2013年版附录A中的表A.1、附录B中的表B.1);增加了3种,包括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粉、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A型、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B型(见附录A中的表A.2);修订了1种,硫酸锌霉素改为硫酸新霉素粉(见附录A中的表A.2,2013年版附录B中的表B.1);g)允许使用的渔用疫苗清单,增加了2种,包括大菱鲆迟钝爱德华氏菌活疫苗(EIBAV1株)、草鱼出血病灭活疫苗;修订了1种,鱼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灭活疫苗改为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灭活疫苗;删除了1种,格氏乳球菌灭活疫苗(BY1株)(见附录A中的表A.3,2013年版附录A中的表A.1)。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上海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么宗利、张宪、杨元昊、胡鲲、周德庆、来琦芳、周凯、高鹏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3年首次发布为NY/T 755—2003,201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