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联合收割机 修理质量
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998—2006《谷物联合收割机修理技术条件》,与NY/T 998—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文件名称;——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6年版第2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一般要求(见4.1);——修改了修理技术要求中的发动机部分(见4.2,2006年版3.1);——修改了修理技术要求中传动系的内容(见4.3,2006年版3.2);——修改了修理技术要求中转向系的内容(见4.4.2,2006年版3.3);——增加了修理技术要求中割台与升运器半喂入收割机的内容(见4.7.13,4.7.14,2006年版3.7);——修改了修理技术要求中液压系统的内容(见4.9.1,2006年版3.8.1);——修改了修理技术要求中整机的内容(见4.11,2006年版3.10);——删除了检验规则(见2006年版第4章);——删除了保用条件(见2006年版第5章);——增加了检验方法(见第5章);——增加了验收与交付(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1/SC 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志刚、潘超然、宋楠楠、朱月和、李良刚、李清友、李建新、蔡庆松、杨金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6年首次发布为NY/T 998—200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