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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标准图书状态:现行
标准号: NY/T 346-2018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艳 王聪玲 李吉
实施时间: 2018-06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346—2007《拖拉机驾驶证证件》和NY 1371—2007《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证件》。

与NY 346—2007和NY 1371—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原标准名称修改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将原强制性标准修改为推荐性标准;——增加“3术语和定义”;——增加“4组成”;——调整部分条款,将原第4、5、6、7、10章内容合并为“5技术要求”;——将原证夹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证”烫金压字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普通压字,并修改了证夹正面字体的大小;——删除了证夹背面“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监制”字样;——主页正面“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和“年”修改为“有效期限”;——增加了主页、副页底纹的防伪设计;——增加了副页背面字体的规定;——修改了原“发证机关印章”式样;——修改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准驾机型代号;——修改了档案编号的编码规定;——增加了对照片头部宽度和长度的具体要求;——增加了“5.5塑封”要求;——简化了原“8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删除了原9.1中“包装箱编号”,简化了原“9.2包装”;——修改了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1/SC 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艳、王聪玲、李吉、吴国强、王成武、胡东、路伟、花登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346—1999、NY 346—2005、NY 346—2007;——NY 137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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