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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通用要求

标准图书状态:现行
标准号: NY/T 1772-2018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洪银 金渝 李诚
实施时间: 2018-06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1772—2009《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通用要求》。

与NY/T 1772—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调整了结构层次;——修改了拖拉机驾驶的定义(见3.1);——增加了教学机具的定义(见3.2);——增加了档案管理部门(见4.2,2009年版5);——修改了管理制度(见4.3.2,2009年版6.2);——修改了教学人员管理的相关资格规定(见5,2009年版7);——增加了休息场所相关要求(见6.2,2009年版9.1.2);——将“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3年”改为“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1年”(见6.2.4.2,2009年版9.4.2);——修改了教学机具相关要求,将“教练机”改为“教学机具”(见7.1,2009年版8);——修改了教学设备相关要求(见7.2,2009年版10);——删除了表1中序号3(见表1);——增加了表2、表3的内容(见表2、表3)。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1/SC 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洪银、金渝、李诚、陈传经、李涛、程集斌、鲍向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NY/T 177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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