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1620—2008《种鸡场孵化厂动物卫生规范》。
与NY/T 1620—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标准的名称;——整合和调整了标准的内容体系,原标准内容调整后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选址和布局、设施设备、动物防疫、投入品控制、内部管理及鸡只福利共9块内容;——丰富和完善了动物防疫相关内容,增加了免疫、监测、动物疫情报告与处置、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内容;——调整了原标准中雏鸡检疫内容中同《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0号)、《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33号)等不相适应的内容,增加了入场种鸡或者供孵化的种蛋的检疫、孵出雏鸡申报检疫、省内调运种鸡(蛋)的检疫以及跨省调运种鸡(蛋)等相关内容;——增加了投入品控制相关内容;——增加了鸡只福利相关内容;——删去原标准3.2.3种蛋、孵化器及孵化用具的消毒方法的内容;——删去原标准第4章种鸡场孵化场沙门氏菌监测的内容;——增加附录A种蛋、孵化器及孵化用具的消毒方法;——增加附录B种鸡场沙门氏菌的监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晓晖、李秀峰、张银田、吴威、李琦。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16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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