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橡胶初加工机械 干燥设备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代替NY/T 1558—2007《天然橡胶初加工机械 干燥设备》。
与NY/T 1558—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供热系统设备”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见3.2,2007年版的3.2);——修改了产品型号规格的表示方法(见4.2,2007年版的4.1);——修改了产品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见4.3,2007年版的4.2);——删除了“一般要求”中对焊条的要求(见2007年版的5.1.6);——增加了外观质量、铸锻件质量、焊接件质量、涂漆质量和装配质量要求(见5.1.8);——增加了可用度、加工质量要求(见5.1.9和5.1.10);——修改了干燥房(柜)的技术要求(见5.2.1,2007年版的5.2.1);——修改了干燥车的技术要求(见5.2.2,2007年版的5.2.2);——修改了推进器的技术要求(见5.2.3,2007年版的5.2.3);——修改了燃油炉的技术要求(见5.2.5.2,2007年版的5.2.5.2和5.2.5.3);——增加了安全要求(见5.3);——增加了可用度、尺寸公差、表面粗糙度等指标的试验方法(见6.3);——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7.1.2,2007年版的7.2);——增加了型式检验,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及判定规则(见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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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晖、张帆、王晓芳、陈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155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