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海参及制品
标准图书状态:现行
标准号: NY/T 1514-2020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磊 张志华 刘忠
实施时间: 2021-01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1514—2007《绿色食品 海参及制品》。
与NY/T 1514—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感官中干海参和即食海参的外观、色泽和组织要求,多氯联苯和磺胺类总量指标要求,微生物限量;——增加了加工海参所用原料和加工用水的要求,生产过程的规定,冻干海参的感官和理化指标要求,理化指标中附盐、水溶性总糖、复水后干重率、含沙量、pH、固形物及其指标要求,污染物指标铬、N-二甲基亚硝胺及其指标要求,以及四环素、金霉素及其指标值;——删除了海参液及其要求;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山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山东省乳山市白沙滩镇在礼冷藏厂、山东富瀚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东源水产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磊、张志华、刘忠、王馨、李卓、戴洋洋、王春天、朱洁、张燕、王佳佳、程艳宇、王紫竹、张金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15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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