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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图书状态:现行
标准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7号-1-2019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建忠 程林丽 温凯
实施时间: 2020-01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农业部1486号公告—4—2010《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与农业部1486号公告—4—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扩充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方法的定量限和检出限,检测限由8.0 μg/kg修改为1.0 μg/kg,定量限由25.0 μg/kg修改为5.0 μg/kg(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提取溶剂的组成,提取溶剂由乙酸乙酯改成了1 mol/L磷酸盐缓冲液(pH 2.0)(见7.1,2010年版的7.1);——删除了净化中溶剂转换和液液分配萃取的步骤(见7.2,2010年版的7.2);——修改了净化过程中净化柱的类型,MCX小柱净化改成了HLB小柱净化(见7.2,2010年版的7.2);——修改了液相色谱流动相与梯度洗脱程序(见7.4.1,2010版的7.3.1)。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建忠、程林丽、温凯、汤树生、吴聪明、武英豪、陈可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农业部1486号公告—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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