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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2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

标准图书状态:现行
标准号: NY/T 1138.2-2016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扬光 温芳 王世杰
实施时间: 2016-10

简介

NY/T 1138《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分为2个部分:——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第2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

本部分为NY/T 113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是对NY/T 1138.2—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2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的修订。

本部分与NY/T 1138.2—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气缸镗磨、钣金修理和喷漆;——设备条件中删除了气缸镗磨、钣金修理和喷漆修理专项;——设备条件中农机电器修理项目增加高效率放电仪;——设备条件中轮胎修补项目增加轮胎螺母拆装机;——设施条件中增加“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属于租赁场所的应具有合法租赁合同,租用期限不少于3年”;——人员条件中将“技术工人”改为“维修人员”。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1/SC 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指导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扬光、温芳、王世杰、田金明、叶宗照、吕占民。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NY/T 1138.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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